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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婚姻法新規定,3種情況下不准結婚,領了證也沒一點用!

當今社會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據統計去年一年達到870w之多,

那麼結婚的人當然也是每天都有,可是有許多人對於婚姻的概念一直不清楚,很多人都以為結婚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正是這樣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如果兩個人領了結婚證,這樣就算結婚了。但事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下面我們來看看這3種情況是不准結婚的,領了證也沒有用!

1.近親之間的婚姻

在我國新的婚姻法中規定,如果夫妻雙方的血緣非常近,屬於親屬關係,這樣的兩個人是不允許結婚的。就算這兩人偷偷領取了結婚證,那法律也是不會保護這樣的混應,屬於無效的婚姻。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夫妻

在我國的婚姻法中,對於結婚的年齡有著明確的限制,不允許年齡太小就結婚。在婚姻法中規定,男性不得小於22周歲,女性不得小於20周歲,如果夫妻雙方有人年齡小於這個年齡,則雙方不允許結婚,就算結婚也同樣屬於無效的婚姻。

3.夫妻雙方有一方已經結婚

我國嚴格實現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如果女方或者男方已經結婚,如果再次結婚,那是不允許的,就算領取了結婚證,這樣的婚姻同樣是無效的。當然如果夫妻雙方都已經結婚,並且沒有離婚,如果再次結婚,這樣的婚姻同樣是無效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護。

在我國一段合法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反之一些不合法的婚姻則不受法律保護!你身邊有這種不合法的婚姻嗎?你對於婚姻又是如何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