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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那年我們相遇,然後為了對方改變了自己,現在已經兩年了

我是女生。

認識女朋友的時候我們都是23歲,她的過去很豐富,喜歡的類型是北京大妞,各種high,陌陌約過,夜店搖過,抽煙喝酒就不提了。

我23以前接觸的世界很乖,我常做的事是畫畫、追劇、宅在家,和朋友的活動是吃飯、咖啡、公園。

兩個絲毫沒有共同點、共同愛好的人,過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卻在見面第三天就互生愛意。

我認為當時的自己並不是最好的我,因為我沒有精緻的妝,穿衣風格也土(她說),沒有錢支撐自己的物欲,上班以後又放棄了畫畫、唱歌、鋼琴這種還稍微有點意思的愛好,我應該是個無趣的人(我想對她來說)。

她認為當時的她也不是最好的她,剛喜歡上我的時候她覺得我是比較乖經歷單純的女生,她怕自己豐富的過去我接受不了,怕我不喜歡她這種比較“膚淺”的類型。

現在我們在一起2年了。

她不去夜店了,不抽煙喝酒了,但是會帶我去打球和滑板,也不嫌棄我很菜。

我還是很無聊,拉著她看劇,拉著她一起記日記,讓她拾起很久不彈得吉他給我唱歌伴奏,有時候還非要和她詩詞接龍。

什麼樣算是最好的自己?

遇見你之前的我,可能有些糟糕。

在一起的我們,讓彼此都成為了更好的自己。

戀愛的紀念物, 從來就不是那些,你送給我的手錶和項鍊, 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短信和合照,戀愛最珍貴的紀念物, 是你留在我身上的, 如同河川留給地形的, 那些你對我,造成的改變。

——蔡康永

【本文作者:夏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