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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我生的,連一面你都不給我見,會不會太過分了?

我真是瞎了眼,當初那麼追求者,為什麼偏偏就選了他當老公,現在腸子都要悔青了......

我老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他是我的上司。追我的時候,他對我挺照顧的,每天無論我加班到多晚,

他都會等我下班接我回家。有時候,他還會時不時給我一點小浪漫,時間一久,我被他感動了,答應了他的結婚。

結婚以後,我才發現他真的不是人。每天喝得醉醺醺的,回來對我又打又罵。後來,我懷孕了,他才對我稍微好了一點。生完孩子之後,他跟我提出了離婚,

我沒挽留,只求他讓我把孩子帶走。

他拒絕了我,後來孩子還是判給了他,只因他的生活條件要比我的要好得多。我只能每個月去看孩子一次。剛開始的時候,我還能帶兒子去公園裡玩一整天,可是自從他媽來了之後,我連兒子的一面都見不到了。

我知道她一直對我有意見,覺得我配不上她的兒子。我跟前夫結婚的那天,她也沒給我改口費,對我都是冷眼相對的。我自問對她不算太差,憑什麼她要這樣對我?

孩子都是媽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捨不得孩子。我曾上前夫家找過孩子,可是都讓她把我趕出了家門。每次我偷偷去學校看孩子的時候,總會被她撞見。好幾次,我都跟她吵了起來,過路的人卻說我沒良心。

真是冤枉啊,現在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怎樣才能見到我兒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