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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60期」五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有哪些重要指示?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致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賀信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檢察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黨的十九大即將召開之際,本報從即日起推出系列報導,全面展現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以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堅定理想信念,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創造檢察新業績的生動實踐。

每一段壯美的航程,

都會在歷史的長河中留下深深的印跡。

對全國24萬檢察人員來說,党的十八大以來的這5年,在人民檢察事業86年的發展歷程中,顯得如此厚重而極不平凡——5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檢察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對新時期檢察工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出新貢獻寄予殷切期望。

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的親切關懷,猶如春風化雨,滋潤著廣大檢察人員的心田。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以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堅定理想信念,堅持正確方向,不斷開拓創新,在人民檢察事業的新征程中努力創造輝煌的業績。

心系預防犯罪——“我們國家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

回望歷史的鏡像,我們不難找到溫暖的記憶。

2013年3月8日,全國兩會正在召開。當天上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人民大會堂西大廳,同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江蘇團代表一起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會上,江蘇團8名代表先後發言,圍繞加快轉型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弘揚雷鋒精神、預防職務犯罪等話題暢所欲言。

習近平總書記邊聽邊記,不時同大家親切交流。

在聽取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林志梅代表有關職務犯罪預防的主題發言後,習近平總書記說:“志梅同志講得好,職務犯罪確實使我們的損失很大。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我很以為然。”

林志梅在發言中,談到自己親眼所見很多幹部因為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

讓人痛心。她說,檢察機關不光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預防了多少人。她用生動的案例說明一個觀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也是生產力”。

對於林志梅的發言,習近平總書記給予充分肯定。他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國家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而更多的還是我們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著不慎毀於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我在中央紀委全會上講,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項工作要繼續堅持,去搞好完善、建設”。

在談話中,習近平總書記諄諄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堅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他說,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複雜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要守住底線。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彌陀佛一樣,天天念“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你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伸手必被捉”。

林志梅至今仍記得,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大約七分鐘,他談到培養幹部的不易,貪腐的危害,對全體黨員幹部提出了告誡。談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兩次提到“志梅同志”。林志梅說,總書記國事繁忙,還這麼關心檢察工作,這讓我們非常感動。

這次談話之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的重要指示迅速傳遍全國。三年後的2016年3月4日,當另一名來自江蘇的全國人大代表何健忠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結束後,當面向習近平總書記彙報江蘇省檢察機關與江蘇省郵政系統合作創新預防方法,利用“預防郵路”志願者服務隊,把檢察機關印發的預防職務犯罪宣傳資料向社會各界投放並取得明顯效果時,習近平總書記聽後給予了充分肯定。

情寄公益訴訟——“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在習近平總書記心目中,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始終有著沉甸甸的分量。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習近平總書記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他明確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說明中指出,現在,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主要是依法查辦行政機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範圍相對比較窄。而實際情況是,行政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亂作為、不作為。

他說,如果對這類違法行為置之不理、任其發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轉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行政亂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頭性問題演變為刑事犯罪。全會決定提出,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作出這項規定,目的就是要使檢察機關對在執法辦案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及時提出建議並督促其糾正。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短短兩句話,蘊含了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機關的信任和期待,殷殷之情,溢於言表。

➤2015年5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公益訴訟在這次會上被再次提及。會議審議通過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明確指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目的是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兩個月後的2015年7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全國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兩年間,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辦理了一大批公益訴訟案件,積累了豐富的案件樣本,制度設計得到充分檢驗。

➤2017年5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的報告》。會議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成效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強調“要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提供法律保障”。

➤2017年6月27日,隨著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修改決定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獲得高票通過,被明確寫入這兩部法律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確定于當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誌著我國以立法形式正式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關注檢察改革——“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關山重重的新征程,離不開登高望遠的領路人。檢察工作的每一點進步和發展,都凝聚著習近平總書記關注的目光。

5年來,從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檢察院,到建立檢察官遴選制度;從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到檢察官助理招錄;從確保檢察權正確行使,到檢察官職業保障;從改革檢察官職務序列,到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從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到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等,習近平總書記無不寄予了親切的關懷和深情的囑咐。

——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他密切關注。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作《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時,明確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他強調,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有利於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干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

➤同年1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

——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他反復強調。

➤2015年3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說,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品質終身負責。

他強調,法官、檢察官要有審案判案的權力,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制約,把對司法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落實到位,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的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2015年8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會議指出,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目標是構建公正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追究機制,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

——對於其他檢察改革和檢察工作,他牽掛在心。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指出,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2013年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2014年1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推動建立省以下法院和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編制統一管理制度,法官、檢察官由省提名和管理並按法定程式任免的機制,探索由省級財政統籌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的經費。

➤2014年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強調,要健全申訴控告檢舉機制,加強檢察監督,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必追究。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作《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

➤2015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2015年6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

➤2015年9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會議明確指出,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是促進法官、檢察官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法官、檢察官給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

➤2015年12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強調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2016年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會議強調,舉報工作是依靠群眾查辦職務犯罪的重要環節,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6年3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以及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是加強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2016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會議指出,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對落實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促進法官、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2017年4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會議強調,嚴格排除非法證據,事關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明確檢察機關在訴訟階段對非法證據的審查方式和排除職責。

➤2017年8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意見》。會議指出,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是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安排。

諄諄教誨,殷殷真情,勾畫出檢察改革富有遠見卓識的發展方略。在這一方略的指引下,全國檢察幹警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各項建設年年都有新氣象,檢察藍圖一步步變成現實。

著眼整體發展——“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

念茲在茲,時常縈懷;關心愛護,從未間斷。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的牽掛和重視沒有停留在某一個單項工作上,他對檢察事業的整體建設和發展投入了更多關切的目光。

5年來,有這樣一句囑咐,至今迴響在廣大檢察人員的耳畔——

2014年1月,是全國檢察人最為激動和喜悅的重要時刻——是月中旬,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他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檢察機關的工作,對今後一個時期的檢察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

習近平總書記在批示中指出,2013年,各級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希望再接再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精神,始終堅持党的領導不動搖,建設過硬隊伍,強化法律監督能力,提高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水準,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

對全國檢察機關來說,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無疑是極大的鼓舞和有力的鞭策。最高檢迅速傳達貫徹,利用黨組擴大會、電視電話會、大檢察官研討班、專題學習培訓等各種形式,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傳達到每一名檢察幹警,全國3600多個檢察院掀起了持續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熱潮,各級檢察人員以昂揚鬥志,為法治中國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5年來,有這樣一個場景,清晰地刻印在廣大檢察人員心中——

2017年9月11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開幕。習近平總書記向大會發來賀信,對會議召開表示祝賀。

習近平總書記在賀信中指出,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本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以“為公益服務的檢察”為主題,圍繞建設平安、公正、和諧的法治社會,深入探討檢察官保護公益問題,對推動各國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全面依法治國,持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在賀信中,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提到了中國檢察機關。他說,中國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承擔懲治和預防犯罪、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等職責,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當電視、廣播、互聯網等現代傳媒以最快速度把習近平總書記的賀信傳遍世界的一刻,正在各種終端觀看新聞的檢察幹警和參與會務保障的檢察人員無比激動。

5年來,有這樣一段記憶,每當想起都令人感動——

2015年1月16日、2016年1月7日、2017年1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連續三年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彙報,對最高檢黨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提出進一步抓好工作的要求,為檢察工作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2015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自覺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貫徹黨章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注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自覺承擔管黨治黨的責任,保證了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黨組自身建設也取得明顯成效。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帶頭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凝神聚焦發力,確保政令暢通,確保在工作中堅持正確方向。

2016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自覺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責任擔當,狠抓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充分發揮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為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實現“十二五”圓滿收官作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強調,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把牢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擔當起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

2017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強化政治領導責任,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凝神聚焦發力,為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作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強調,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

不僅僅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還多次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這些“超重量級”會議上,專門安排時間聽取或審議最高檢黨組工作彙報,對檢察工作提出期望。

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文件;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周年大會等重大場合以及他發表的文章中論及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以政治家的恢弘視野和深邃思考,清晰地標定出了人民檢察事業發展的時代座標和前進方向。

砥礪奮進五年間,而今邁步從頭越。金秋十月,全國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正滿懷豪情重溫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的信任和厚愛,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職盡責,決心把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殷切期望轉化為做好工作的強大動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我在中央紀委全會上講,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項工作要繼續堅持,去搞好完善、建設”。

在談話中,習近平總書記諄諄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堅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他說,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複雜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要守住底線。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彌陀佛一樣,天天念“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你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伸手必被捉”。

林志梅至今仍記得,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大約七分鐘,他談到培養幹部的不易,貪腐的危害,對全體黨員幹部提出了告誡。談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兩次提到“志梅同志”。林志梅說,總書記國事繁忙,還這麼關心檢察工作,這讓我們非常感動。

這次談話之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的重要指示迅速傳遍全國。三年後的2016年3月4日,當另一名來自江蘇的全國人大代表何健忠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結束後,當面向習近平總書記彙報江蘇省檢察機關與江蘇省郵政系統合作創新預防方法,利用“預防郵路”志願者服務隊,把檢察機關印發的預防職務犯罪宣傳資料向社會各界投放並取得明顯效果時,習近平總書記聽後給予了充分肯定。

情寄公益訴訟——“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在習近平總書記心目中,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始終有著沉甸甸的分量。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習近平總書記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他明確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說明中指出,現在,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主要是依法查辦行政機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範圍相對比較窄。而實際情況是,行政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亂作為、不作為。

他說,如果對這類違法行為置之不理、任其發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轉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行政亂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頭性問題演變為刑事犯罪。全會決定提出,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作出這項規定,目的就是要使檢察機關對在執法辦案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及時提出建議並督促其糾正。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短短兩句話,蘊含了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機關的信任和期待,殷殷之情,溢於言表。

➤2015年5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公益訴訟在這次會上被再次提及。會議審議通過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明確指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目的是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兩個月後的2015年7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全國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兩年間,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辦理了一大批公益訴訟案件,積累了豐富的案件樣本,制度設計得到充分檢驗。

➤2017年5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的報告》。會議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成效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強調“要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提供法律保障”。

➤2017年6月27日,隨著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修改決定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獲得高票通過,被明確寫入這兩部法律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確定于當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誌著我國以立法形式正式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關注檢察改革——“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關山重重的新征程,離不開登高望遠的領路人。檢察工作的每一點進步和發展,都凝聚著習近平總書記關注的目光。

5年來,從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檢察院,到建立檢察官遴選制度;從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到檢察官助理招錄;從確保檢察權正確行使,到檢察官職業保障;從改革檢察官職務序列,到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從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到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等,習近平總書記無不寄予了親切的關懷和深情的囑咐。

——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他密切關注。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作《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時,明確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他強調,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有利於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干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

➤同年1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

——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他反復強調。

➤2015年3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說,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品質終身負責。

他強調,法官、檢察官要有審案判案的權力,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制約,把對司法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落實到位,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的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2015年8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會議指出,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目標是構建公正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追究機制,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

——對於其他檢察改革和檢察工作,他牽掛在心。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指出,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2013年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2014年1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推動建立省以下法院和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編制統一管理制度,法官、檢察官由省提名和管理並按法定程式任免的機制,探索由省級財政統籌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的經費。

➤2014年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強調,要健全申訴控告檢舉機制,加強檢察監督,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必追究。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作《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

➤2015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2015年6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

➤2015年9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會議明確指出,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是促進法官、檢察官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法官、檢察官給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

➤2015年12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強調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2016年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會議強調,舉報工作是依靠群眾查辦職務犯罪的重要環節,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6年3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以及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是加強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2016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會議指出,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對落實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促進法官、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2017年4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會議強調,嚴格排除非法證據,事關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明確檢察機關在訴訟階段對非法證據的審查方式和排除職責。

➤2017年8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意見》。會議指出,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是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安排。

諄諄教誨,殷殷真情,勾畫出檢察改革富有遠見卓識的發展方略。在這一方略的指引下,全國檢察幹警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各項建設年年都有新氣象,檢察藍圖一步步變成現實。

著眼整體發展——“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

念茲在茲,時常縈懷;關心愛護,從未間斷。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的牽掛和重視沒有停留在某一個單項工作上,他對檢察事業的整體建設和發展投入了更多關切的目光。

5年來,有這樣一句囑咐,至今迴響在廣大檢察人員的耳畔——

2014年1月,是全國檢察人最為激動和喜悅的重要時刻——是月中旬,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他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檢察機關的工作,對今後一個時期的檢察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

習近平總書記在批示中指出,2013年,各級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希望再接再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精神,始終堅持党的領導不動搖,建設過硬隊伍,強化法律監督能力,提高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水準,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

對全國檢察機關來說,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無疑是極大的鼓舞和有力的鞭策。最高檢迅速傳達貫徹,利用黨組擴大會、電視電話會、大檢察官研討班、專題學習培訓等各種形式,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傳達到每一名檢察幹警,全國3600多個檢察院掀起了持續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熱潮,各級檢察人員以昂揚鬥志,為法治中國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5年來,有這樣一個場景,清晰地刻印在廣大檢察人員心中——

2017年9月11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開幕。習近平總書記向大會發來賀信,對會議召開表示祝賀。

習近平總書記在賀信中指出,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本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以“為公益服務的檢察”為主題,圍繞建設平安、公正、和諧的法治社會,深入探討檢察官保護公益問題,對推動各國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全面依法治國,持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在賀信中,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提到了中國檢察機關。他說,中國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承擔懲治和預防犯罪、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等職責,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當電視、廣播、互聯網等現代傳媒以最快速度把習近平總書記的賀信傳遍世界的一刻,正在各種終端觀看新聞的檢察幹警和參與會務保障的檢察人員無比激動。

5年來,有這樣一段記憶,每當想起都令人感動——

2015年1月16日、2016年1月7日、2017年1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連續三年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彙報,對最高檢黨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提出進一步抓好工作的要求,為檢察工作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2015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自覺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貫徹黨章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注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自覺承擔管黨治黨的責任,保證了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黨組自身建設也取得明顯成效。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帶頭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凝神聚焦發力,確保政令暢通,確保在工作中堅持正確方向。

2016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自覺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責任擔當,狠抓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充分發揮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為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實現“十二五”圓滿收官作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強調,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把牢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擔當起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

2017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強化政治領導責任,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凝神聚焦發力,為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作出了積極貢獻。

會議強調,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

不僅僅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還多次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這些“超重量級”會議上,專門安排時間聽取或審議最高檢黨組工作彙報,對檢察工作提出期望。

5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文件;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周年大會等重大場合以及他發表的文章中論及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以政治家的恢弘視野和深邃思考,清晰地標定出了人民檢察事業發展的時代座標和前進方向。

砥礪奮進五年間,而今邁步從頭越。金秋十月,全國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正滿懷豪情重溫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的信任和厚愛,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職盡責,決心把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殷切期望轉化為做好工作的強大動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