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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了車禍,我照顧三年提出離婚,是我太過分了嗎?

我今年三十了,跟老公結婚十年了,我們二十就結婚了,

孩子一歲後我們就在外打工,公婆在家帶孩子。

三年前,我跟老公回老家過年,過馬路的時候,因為帶的行李比較多,老公過的比較慢,被一輛卡車撞倒了,我趕快沖過去,卡上司機看老公倒在地上,馬上就開車逃跑了。周圍有人幫忙打120,送老公到醫院,這一去就在重症監護室呆了一個月。

事發路段稍微偏一點,大車又特別多,還沒有監控,前前後後公安局跑了很多次,最後也沒有找到肇事車輛。

這一個月中,老公還做了好幾次手術,家裡的存款很快就見底了。

正月裡,婆婆因為老公這個事兒,著急上火,感冒帶發燒,我從醫院回去看到婆婆都起不來,趕緊讓公公帶婆婆去縣城看病,婆婆覺得老公還要花錢,就去了一家私人診所,

輸液的時候,公公到醫院來看老公,我倆帶著孩子順便去吃了個飯,然後去診所,發現診所醫生很慌張,120也到門口了,我們沖進去,發現是婆婆已經暈倒了,救護車把婆婆拉走,幾分鐘後,醫生說沒有搶救過來。

原來是診所輸錯藥了,當時婆婆應該是沒一會兒就暈倒了,診所的護士以為婆婆睡著了,就沒管,發現的時候,婆婆其實已經搶救不過來了。

後來診所賠了十萬塊錢,

立刻就給老公支付醫藥費了。老公從重症監護室轉到普通病房,就聽到婆婆不在的消息,一家人都是悲痛欲絕。

好在老公福大命大,公公因為這個事兒,身體也是大不如前,老公剛開始都不能下地,我慢慢扶著,老公再攙扶東西,三個月後,終於慢慢能走了,

勞動能力幾乎全部喪失了,彎腰都很困難,還要定期去醫院,骨折的地方的鋼釘取出來

三年間,早上起來給孩子做早飯,送他上學,老公和公公吃完飯自己洗碗,我去超市打工,小地方,確實沒有什麼掙錢的生意,中午趁吃飯時間回家給孩子和老公做飯,公公劍破爛什麼的,晚上回家後洗衣服什麼,還學習做手工,有時候能賣出去一個掙點錢。

體重從120降到80多,30歲的我看起來像四十多,被生活的重擔壓的喘不過氣,老公因為自己的能力缺失經常發火,不高興,不說話。

最近,我覺得我也許能擺脫這種生活,孩子在這種環境裡也太辛苦了,什麼都不捨得給他買,也買不起,可是一冒出離婚的想法,就覺得自己太自私了,可是每天一睜開眼睛,又覺得實在是絕望,都三年了,實在是受夠了。

大家覺得我自私嗎?我帶著孩子離婚,想生活的好一點,有錯嗎?

又覺得實在是絕望,都三年了,實在是受夠了。

大家覺得我自私嗎?我帶著孩子離婚,想生活的好一點,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