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募集資金理財未履行信批義務 紅牆股份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紅牆股份(證券代碼:002809)3月13日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因公司在將募集資金轉出募集資金專戶時未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式和披露義務,
監管函顯示,2016年9月6日,紅牆股份將9014萬元募集資金從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募集資金專戶轉出,轉為定期存款存放。2016年12月6日,其中3000萬元定期存款到期轉回募集資金專戶,隨後紅牆股份再次將其轉出並轉為定期存款存放。該公司在將募集資金轉出募集資金專戶時未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式和披露義務,
深交所認為,紅牆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6.2.1的規定。要求紅牆股份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據紅牆股份公告介紹,公司的主要產品為萘系減水劑和聚羧酸系減水劑,
據瞭解,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證監許可[2016]1709號文核准,紅牆股份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2.46元,共計募集資金4.49億元,扣除發行費用5660.15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3.93億元。但截至目前,紅牆股份募集資金並未全部用完。
3月13日午間,紅牆股份發佈了最新的關於使用3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
紅牆股份2016年年度業績快報顯示,2016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6613.61萬元,
編輯 王兆寰 主編 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