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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執行難」一案執結 雙方滿意

案情

“甄法官,我家的新房快建好了,入住那天你一定要來喝喜酒啊。”

“阿姨,您的盛情我心領了,喜酒就算了。我在這裡先恭喜您了。”

接到被執行人李有財母親送來的喜帖,廣東省臺山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甄濡泮既高興又欣慰。

歷時4年的執行信訪積案終於圓滿執結,當事人雙方均對結果表示滿意。

幫被執行人申請危房補貼執結搬遷案

弟弟逾期未搬遷,哥哥申請強制執行

李權與李華本為同胞兄弟。1984年12月,李權購得位於臺山市汶村的房屋一間。後李權移居香港,該房屋由其母親和弟弟李華居住使用。1989年其母親去世後,李權要求弟弟搬出該房屋,

但李華以曾照顧母親多年且暫無居所為由一直未搬出。2010年4月,經多次調解無果,李權將弟弟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其搬離房屋。臺山法院經審理,支持了李權的訴訟請求,但根據李華父子目前沒有房屋可供搬遷的實際情況,給予了兩年的搬遷寬限期。可到期後李華一家仍未搬出,多次交涉無果,李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幫弟弟申請危房補貼 翻修舊屋

經調查,

李華父子原先所居房屋是一所已經倒塌無法居住的柴屋。如今,李華已年逾七旬且體弱多病,生活無法自理,妻子也已年老,兒子李有財無穩定收入來源,經濟十分拮据,如將其強行遷出,會令被執行人無家可歸。

“要想順利執行,必須想方設法先解決好被執行人的住所問題,不能只考慮執行結果,還要兼顧執行效果。”

執行法官甄濡泮根據這一思路,他一邊繼續做李權夫婦的思想工作,

一邊積極與鎮政府溝通,協助李華父子申請危房改造財政專項補貼,用於修整已倒塌舊屋。在協調期間,李氏兄弟于2015年間先後因病亡故,法院依法變更李權的妻子潘某為申請執行人,李華之子李有財為被執行人。

拿到補貼 案件順利執結

2016年5月,鎮政府向李有財撥付了最高額度的危房改造補貼款,解決了李有財母子翻修舊屋的資金問題,拿到補貼款的李氏母子搬出了房屋,

房屋終於順利交接給申請執行人。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執行概況

2016年,廣東法院加快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建立了131家協助查詢單位和12家聯合懲戒單位參加的執行聯動機制,查詢17類被執行人身份和財產資訊,日均查控量達4萬筆。開展執行工作“雙清”專項活動,發放2016年以前生效判決執行款91.98億元。制定“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規劃,採取懸賞執行等措施,加大兌現勝訴人權益力度。

全面推行網路司法拍賣,成交金額106.23億元,同比增長了9.38倍。實現執結率、執行到位率的雙增長,全年共執結案件43.40萬件,同比增長35.96%,執行到位率達40.06%,同比提高3.12%。

代表點評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江門金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潘皓炫

法院系統近年來不斷加大解決執行難力度,尤其是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做得很到位,這些成效都非常值得肯定。不過,現在執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狀況可能會導致執行不及時,建議法院增加執行人員的數量,員額制以後也要進一步提高執行人員的業務水準,同時建議法院應該推行用大資料服務執行工作,深化改革,讓執行工作變得更高效,切實做到儘快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臺山市審計局副局長、市僑聯副主席伍錦棠

立案了、審判了,最終能不能執行才是群眾最關心的,法院要抓好“執行”這個重中之重,切實解決好執行難問題。只有執行好了,群眾才能對法院、對法治懷有信心。近年來,廣東法院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做了積極探索,採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希望法院繼續加大打擊“老賴”的力度,對“老賴”的懲治關係到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此外,他還建議要加大審判、執行資訊公開力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監督作用。

法院系統近年來不斷加大解決執行難力度,尤其是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做得很到位,這些成效都非常值得肯定。不過,現在執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狀況可能會導致執行不及時,建議法院增加執行人員的數量,員額制以後也要進一步提高執行人員的業務水準,同時建議法院應該推行用大資料服務執行工作,深化改革,讓執行工作變得更高效,切實做到儘快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臺山市審計局副局長、市僑聯副主席伍錦棠

立案了、審判了,最終能不能執行才是群眾最關心的,法院要抓好“執行”這個重中之重,切實解決好執行難問題。只有執行好了,群眾才能對法院、對法治懷有信心。近年來,廣東法院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做了積極探索,採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希望法院繼續加大打擊“老賴”的力度,對“老賴”的懲治關係到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此外,他還建議要加大審判、執行資訊公開力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