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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 出現8種情形將被問責

冬防工作是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和難點,尤其做好今年的冬防工作,是確保完成國務院“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終期考核目標的硬性任務,是落實中央環保督查整改任務的重要舉措。

10月12日,蘭州召開2017年至2018年冬防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會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培訓班。今年蘭州在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秸稈和荒草禁燒責任體系的基礎上,將加大力度、創新方法、全面落實,堅決打贏冬防攻堅戰,持續推進空氣環境品質改善,用更多的藍天回報廣大市民及農民的期盼。

會上對2016年至2017年冬防期間工作突出、責任性強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了表彰獎勵。

不走過場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

今年,蘭州參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冬防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制定了《蘭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規定明確了“農業面源污染”方面的8種納入問責情形,對出現下列8種情形的,

要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依規、從嚴從緊的原則實施問責。

8種情形

◆對未建立區縣、鄉街、村社三級秸稈和荒草禁燒責任體系的;

◆區縣與鄉街未簽訂秸稈及荒草禁燒責任書的;

◆未制定秸稈禁燒獎懲機制的;

◆因秸稈焚燒被環保部、國家氣象局衛星航拍發現明令通報的;

◆未採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和無人機航拍取證等技術手段開展日常巡檢的;

◆未落實“四燒”網格化監管責任的;

◆因秸稈禁燒責任制落實不力、監管不到位造成區域環境污染的;

◆同一時段、同一區縣視線可及範圍內發現超過3個(含)農作物殘留物焚燒點位的。

蘭州市委、蘭州市政府在冬防工作方案中規定,縣區政府為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切實把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作為事關民生、保護環境、發展低碳經濟的大事、要事來抓。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單位的總責,

責任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檢查督導,分管負責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基層幹部要盡責盡力,努力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確保責任到位,職責清晰。在巡查過程中嚴格按照農委安排的路線、時段派人巡查,做到不走過場、不弄虛作假,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在安排巡查人員時要盡可能考慮合理排序、人人參與,形成“人人為冬防,冬防為人人”的意識。

全力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秸稈禁燒的主要人群是農民,農民的工作確實難做,但必須要做。蘭州市農委負責人稱,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秸稈禁燒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幹部群眾真正認識到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要性,使秸稈禁燒工作家喻戶曉,使廣大農民群眾知道保護環境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禁燒秸稈,禁燒荒草,禁燒尾菜及枯枝敗葉做起,使農民充分認識焚燒秸稈與荒草污染環境的危害性,積極配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保護我們共同的大氣環境,保障全市人民的身體健康。

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步伐

目前蘭州市部分縣區探索了一些應用模式,統籌考慮產業佈局,建立了以企業為龍頭,農戶參與的市場化秸稈收集和處理體系,支援養殖戶和飼料加工企業利用秸稈生產優質飼料,支持企業積極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資源化迴圈利用。今年,蘭州市將以縣區為單元,組織好鄉鎮及相關企業,參與秸稈禁燒及秸稈綜合利用活動,實現政府主導、企業運作、農戶參與的格局。在具體工作上,蘭州市農委建議由縣區統一對秸稈進行收集拉運貯存,減少秸稈焚燒的機率。

繼續實施獎懲措施

凡冬防期間全面完成工作目標的,區域內無出現量化規定8條中的1條者,或在秸稈禁燒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縣(區)、鄉鎮及委屬單位,蘭州市農委經考核後予以一定的資金獎勵。蘭州市農委成立檢查組對巡查督導單位的正常巡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考核,對瞞報、漏報、不及時上報的單位,巡查工作不負責任、不認真的單位予以通報,並取消來年評優資格。冬防工作屬於為民造福的公益事業,各巡查單位既要安排好巡查工作,也要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各巡查單位要按規定、按要求保障好巡查人員的餐費補助、住宿經費、巡查經費等相關費用,並按照巡查工作要求保障車輛安排。冬防工作經費按照《蘭州市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巡查人員給予每人每天100元補助。派駐巡查督查人員原則上自行安排用餐,如地方安排用餐的,應按照用餐標準繳納餐費,個人保留相關憑證。

從小事做起,從禁燒秸稈,禁燒荒草,禁燒尾菜及枯枝敗葉做起,使農民充分認識焚燒秸稈與荒草污染環境的危害性,積極配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保護我們共同的大氣環境,保障全市人民的身體健康。

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步伐

目前蘭州市部分縣區探索了一些應用模式,統籌考慮產業佈局,建立了以企業為龍頭,農戶參與的市場化秸稈收集和處理體系,支援養殖戶和飼料加工企業利用秸稈生產優質飼料,支持企業積極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資源化迴圈利用。今年,蘭州市將以縣區為單元,組織好鄉鎮及相關企業,參與秸稈禁燒及秸稈綜合利用活動,實現政府主導、企業運作、農戶參與的格局。在具體工作上,蘭州市農委建議由縣區統一對秸稈進行收集拉運貯存,減少秸稈焚燒的機率。

繼續實施獎懲措施

凡冬防期間全面完成工作目標的,區域內無出現量化規定8條中的1條者,或在秸稈禁燒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縣(區)、鄉鎮及委屬單位,蘭州市農委經考核後予以一定的資金獎勵。蘭州市農委成立檢查組對巡查督導單位的正常巡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考核,對瞞報、漏報、不及時上報的單位,巡查工作不負責任、不認真的單位予以通報,並取消來年評優資格。冬防工作屬於為民造福的公益事業,各巡查單位既要安排好巡查工作,也要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各巡查單位要按規定、按要求保障好巡查人員的餐費補助、住宿經費、巡查經費等相關費用,並按照巡查工作要求保障車輛安排。冬防工作經費按照《蘭州市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巡查人員給予每人每天100元補助。派駐巡查督查人員原則上自行安排用餐,如地方安排用餐的,應按照用餐標準繳納餐費,個人保留相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