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走村串戶被當人販子暴打 六名打人者賠償12萬
小販在走街串戶銷售窗簾過程中,被人誤當成人販子遭到暴打致兩根肋骨、腰椎橫突被打骨折。
案件還原:
六村民沒瞭解事實真相便動手打人
2016年6月16日下午5時許,興文縣大河苗族鄉龍山村9歲男孩趙某在放學回家途中偶遇走村串戶做窗簾生意的河南籍小販李業強。當時李業強駕駛一輛銀色麵包車,一邊開車一邊用高音喇叭招攬生意。
趙某曾從他人口中聽聞過外地人開車進村偷小孩的謠言,因此誤認為李業強是人販子。趙某跑回家,告訴母親蘇某說李業強是人販子,並無中生有說李業強準備將他拉上麵包車,
此後不久,當地村民在村道上趕上李業強,並將他駕駛的麵包車攔截下來質問他。在雙方都沒有弄清真相的情況下,圍觀村民羅某、汪某、朱某、甘某、趙某等6人對李業強進行毆打。由於打人者人多勢眾,李業強既不敢還手,也不敢爭辯,只得跪地求饒。後在當地村幹部的阻攔之下,
教訓慘痛:
偏遠鄉村“法不責眾”觀念亟需矯正
李業強慘遭毆打的過程,被圍觀村民用手機拍攝成照片、視頻,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傳播,造謠者肆意嫁接事件時間和地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李業強經醫院檢查,除滿身傷痕外,肋骨還被打斷兩根、腰椎橫突被打骨折。經鑒定,李業強外傷所致腰椎橫突骨折,已構成輕傷一級。
案發後,興文縣公安局立即介入調查,
今年10月12日,李業強與打人者羅某等6人達成刑事和解協定,由上述6人一次性賠償李業強各類經濟損失12萬元整,並向李業強賠禮道歉。
李業強說,他自願諒解羅某等6人,自願放棄追究上述6人的刑事責任,並請求興文縣人民檢察院不再追究上述6人的刑事責任。“但是我希望他們對我的傷害,以及他們自己付出的經濟代價,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法不責眾”的落後觀念在宜賓一些偏遠鄉村根深蒂固。案發時在現場圍觀的村民小羅說,對於李業強被打這件事,無論是圍觀的村民還是動手打人者,當初都以為“反正打人的人多,打了也就白打了”。
“實際上,案發後打人的村民不僅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還差點進監獄,這對當地村民觸動很大,也給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小羅表示。
還差點進監獄,這對當地村民觸動很大,也給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小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