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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精准脫貧新舉措:貧困人員最低養老保險由財政代繳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10月16日訊 (記者馬輝) 如果你是貧困人員,

而且還沒有脫貧,那麼你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將由縣級財政代繳。這是今天湖北省人社廳、湖北省財政、湖北省扶貧辦聯合發佈的消息。

明天(17日),是“國際消貧日”,也是我國的“國家扶貧日”。今天,湖北省人社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扶貧辦聯合宣佈了《關於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鄂人社發〔2017〕49號)。《意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四個方面,

明確了扶貧政策。湖北省將對所有貧困人員參保脫貧建檔立卡,對已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以下簡稱貧困人員),將進行精准脫貧。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將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由縣級財政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省政府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對同一貧困人員符合多種資助繳費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不得重複資助。

貧困人員醫療保險有何規定?

對貧困人員在統籌區域內及經批准轉診到統籌區域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取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對貧困人員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且一級醫療機構不低於90%,二級醫療機構不低於85%。將貧困人員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降至5000元以下。一個保險年度內,貧困人員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金額。符合大病保險保障範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大病保險累計金額在起付標準以上至3萬元(含)以下的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以下部分報銷7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

如何進行工傷保險扶貧

對用工方式靈活、流動性大、貧困人員相對集中的建築、交通等行業,

實行按專案參保的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實現“應保盡保”。運用浮動費率政策,督促引導企業加強工傷預防,降低工傷發生率。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貧困人員,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先行支付。

失業方面有何扶貧政策?

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本人將不用繳納失業保險費,但仍可享受與參保職工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對非貧困人員特別是其中的未參保人員和斷保人員,

引導其按規定參保續保,獲得相應保險待遇,防止因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原因陷入貧困。

貧困人員由誰來認定?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困難對象,由民政部門負責認定,並落實其參保個人繳費全額資助政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由衛生計生部門負責認定,並落實其參保個人繳費全額資助政策;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由殘聯組織負責認定,並落實其參保個人繳費全額資助政策;其他貧困人口,由縣(市、區)政府給予全額資助,扶貧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加大投入扶貧

2017年,財政預計對全省社會保險基金(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補助651億元,比上年增加40億元,增長6.5%,占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的30%,切實保障了我省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的落實。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方面,2017年,各級財政安排資金7億元,落實了全省1510萬城鄉參保居民的繳費補貼政策。各級財政籌措資金86億元,確保704萬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保險金--每人每月80元。2017年,各級財政安排資金220億元,保障了全省4791萬城鄉居民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並落實其參保個人繳費全額資助政策;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由殘聯組織負責認定,並落實其參保個人繳費全額資助政策;其他貧困人口,由縣(市、區)政府給予全額資助,扶貧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加大投入扶貧

2017年,財政預計對全省社會保險基金(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補助651億元,比上年增加40億元,增長6.5%,占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的30%,切實保障了我省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的落實。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方面,2017年,各級財政安排資金7億元,落實了全省1510萬城鄉參保居民的繳費補貼政策。各級財政籌措資金86億元,確保704萬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保險金--每人每月80元。2017年,各級財政安排資金220億元,保障了全省4791萬城鄉居民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