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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曾經給中國人發了一個“保命符”有了它日本人見了就不殺!

許多電視劇裡都會有這樣的橋段,日本人盤查中國人,此時,如果這個人出示一張小卡片再說上幾句好話,那麼,他就可以安全的走了,但是,如果沒有這張卡片,日本鬼就會各種為難你,

或者直接一巴掌扇過來,而這張小卡片,這就是傳說中的保命神器——良民證。

在戰亂時期很多人都是靠著這個逃過日本人的殘害,許多人要問了良民證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用來幹啥的呢?竟然有如此威力讓兇殘的日本人放你一馬。

其實,

良民證就是日本偽政權(日本在中國不可能建立得到世人認可的政權,包括對東三省以及淪陷區的統治,中國人民不會承認,國際社會也不會)對樸實的中國老百姓的一種身份管制制度。

其實,侵略一個地方的領土很容易,使用殘暴的武器就可以達到目的,但是,想要征服這個國家的人民就不簡單了,每個人骨子裡的血性是不允許被奴役的,反抗壓迫是人的天性,況且,

中國人口那麼多,一旦起暴亂很難鎮壓。因此,日本人想要中國人對他們俯首稱臣,就不得不使用一些其他方面的壓迫和誘惑。比如,此前的日語課對中國人進行文化洗腦,所以,文化滲透,人員管理就是最重要的一種手段。

所以,日本人為了避免民眾的暴亂和確保侵略區的安全,

就搞出了“良民證”這種管理制度。日本人給侵略區的中國人發放良民證,這不僅僅是日本人給中國人的一個身份證明,它還是日本人妄想改變中國人國籍的有力證據。因為,良民證上面是中文手寫和日文印刷兩種語言一起的,因此,那些領了良民證的人就相當於有了兩種身份,日本人為了統治中國,果然一肚子壞水。

良民證也不是隨意發放的,

只發給那些沒有任何威脅的老百姓,所以,經常抓人的日本人看到良民證會優先釋放,這就相當於給人蓋了一個章,便於日本人抓捕和殘害地下工作者。良民證的發放一般是由當地的保長,而保長其實就是日本人的走狗,他們為日本人辦事,幫助日本人殘害中國百姓,因此,日本人才會信任他們發放的良民證。

那麼,良民證到底是個什麼樣子的證件呢?

良民證本質就是一張大小跟撲克牌差不多的卡片,豎排書寫,中文和日文同時使用在良民證上,日文進行統一印刷,中文手工填寫個人資訊。最右邊是良民證證號,從右往左依次是持證人的姓名,年齡,住址等資訊,再下一行是發證的地區名稱,發放時間。都是日文在前,中文在後,證的左上角還要貼上照片,右下角蓋章,也是中文的章和日文的章,一共兩個。

良民證背後印刷的是良民證使用注意事項:第一條就是不得轉借給其他人只可以自己用,凡是13歲以上的人就要領取良民證並隨身攜帶,遇到檢查就要積極配合。也就是說從你13歲開始,就必須領到良民證,否則,你就有隨時被殺害的可能,或者隨便找個理由進行敲詐,或者關起來最後身首異處。

日軍最開始是在東北地區辦理良民證,想出門辦事沒有良民證根本不行。日軍還會經常進行突擊檢查,沒有良民證就會被當成抗日分子給抓起來。從表面上看,在那個時代,良民證似乎很好偽造,但是,在真實的歷史中,想偽造良民證十分困難,不打入日軍內部根本做不到。

在戰爭爆發的初期,日軍還借用散發良民證的機會,趁機誘捕那些失散的中國士兵。甚至,為了引誘這些士兵,日軍經常謊稱要為大家免費辦理良民證,將大量的居民聚集。隨後,就是具體的大搜捕,主要針對三個類型的年輕人:

首先是手上有老繭的,這最為可疑。

隨後是剃平頭和光頭的,這也是重點。

最後是說北方口音的,當時很多部隊都是北方調來的。

即便有了良民證,老百姓還得對日本人點頭哈腰,說好話拍馬屁,看臉色行事,否則,就是一頓毒打和各種欺侮。日本人經常會以各種理由搜刮中國人,所有有點價值的東西都會被帶走,還有臭名昭著的三光政策,吃光,燒光,搶光。這照相對於在當時社會生產力條件下的中國百姓來說,良民證是何等的奢侈。

良民證由當地保長,會長,村長對當地百姓統計,然後統一印刷,填寫個人資料,貼照片,蓋章等,最後再交到日軍司令部蓋章。當時的老百姓相當於生活在冰火兩重天之中,財產也被日本人搜刮一空,許多普通老百姓根本交不起錢,特別是照片錢很多人貼照片是都是第一次照相,所以,最終日本人下令免費發放良民證。

當然,遺失補辦要交五角錢,更甚的是還要被剝削審問丟失原因,動輒打罵,各種手段招呼過來。但是,如果不補辦就有隨時面臨著被殺的危險,如果家中有一個沒有良民證的人,戶主也會被帶走問話,嚴刑拷打,或者壓榨勒索,否則就是有去無回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軍國主義宣佈無條件投降,兇殘的日本人匆忙逃回國內,所以,在中國的良民證也沒來得及銷毀。當時的中國人由於日本戰敗而開心,所以,他們把自家的良民證統統拿出來撕毀或者燒掉,以至於,現在遺留下來的良民證很少,但是,它始終是日本人在中國罪行的有力證據。

儘管事情已經過去許多年了,但是,每當看到這小小的良民證,都會回憶起那段屈辱的歷史,以及日本人的那些喪盡天良的做法。

中文在後,證的左上角還要貼上照片,右下角蓋章,也是中文的章和日文的章,一共兩個。

良民證背後印刷的是良民證使用注意事項:第一條就是不得轉借給其他人只可以自己用,凡是13歲以上的人就要領取良民證並隨身攜帶,遇到檢查就要積極配合。也就是說從你13歲開始,就必須領到良民證,否則,你就有隨時被殺害的可能,或者隨便找個理由進行敲詐,或者關起來最後身首異處。

日軍最開始是在東北地區辦理良民證,想出門辦事沒有良民證根本不行。日軍還會經常進行突擊檢查,沒有良民證就會被當成抗日分子給抓起來。從表面上看,在那個時代,良民證似乎很好偽造,但是,在真實的歷史中,想偽造良民證十分困難,不打入日軍內部根本做不到。

在戰爭爆發的初期,日軍還借用散發良民證的機會,趁機誘捕那些失散的中國士兵。甚至,為了引誘這些士兵,日軍經常謊稱要為大家免費辦理良民證,將大量的居民聚集。隨後,就是具體的大搜捕,主要針對三個類型的年輕人:

首先是手上有老繭的,這最為可疑。

隨後是剃平頭和光頭的,這也是重點。

最後是說北方口音的,當時很多部隊都是北方調來的。

即便有了良民證,老百姓還得對日本人點頭哈腰,說好話拍馬屁,看臉色行事,否則,就是一頓毒打和各種欺侮。日本人經常會以各種理由搜刮中國人,所有有點價值的東西都會被帶走,還有臭名昭著的三光政策,吃光,燒光,搶光。這照相對於在當時社會生產力條件下的中國百姓來說,良民證是何等的奢侈。

良民證由當地保長,會長,村長對當地百姓統計,然後統一印刷,填寫個人資料,貼照片,蓋章等,最後再交到日軍司令部蓋章。當時的老百姓相當於生活在冰火兩重天之中,財產也被日本人搜刮一空,許多普通老百姓根本交不起錢,特別是照片錢很多人貼照片是都是第一次照相,所以,最終日本人下令免費發放良民證。

當然,遺失補辦要交五角錢,更甚的是還要被剝削審問丟失原因,動輒打罵,各種手段招呼過來。但是,如果不補辦就有隨時面臨著被殺的危險,如果家中有一個沒有良民證的人,戶主也會被帶走問話,嚴刑拷打,或者壓榨勒索,否則就是有去無回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軍國主義宣佈無條件投降,兇殘的日本人匆忙逃回國內,所以,在中國的良民證也沒來得及銷毀。當時的中國人由於日本戰敗而開心,所以,他們把自家的良民證統統拿出來撕毀或者燒掉,以至於,現在遺留下來的良民證很少,但是,它始終是日本人在中國罪行的有力證據。

儘管事情已經過去許多年了,但是,每當看到這小小的良民證,都會回憶起那段屈辱的歷史,以及日本人的那些喪盡天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