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啊!“還可以這樣闖紅燈?”
對於越來越嚴苛的交規,和越來越多的攝像頭,我們即使是規規矩矩的開車,也依然會吃到罰單。而對於有些莫名奇妙的罰單,我們多數時間也只能認慫。
“啊!這也算違章?”
為什麼攔我?我這麼老實!”
闖紅燈相信很多車主都會遇到這種情況,通過紅綠燈路口時,碰巧前面是公車、大巴車或者卡車,高大的車身遮擋紅綠燈,如果你尾隨它通過,很可能在你通過的時候,紅燈已經亮起了。即使不是主觀闖紅燈,但是被拍到也是違規。
闖紅燈
行政覆議依據:“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行政覆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小夥伴,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呢?你們有沒有被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