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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地面工程施工品質驗收要點講解

建築地面工程採用的材料或產品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無國家現行標準的,應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認可檔。材料或產品進場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應有品質合格證明檔;

2、應對型號、規格、外觀等進行驗收,對重要材料或產品應抽樣進行複驗。(強條)

配合推動建築新材料、新技術的發展,規定暫時沒有國家現行標準的建築地面材料或產品也可以進場使用,但必須持有建築地面所在地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認可檔。

品質合格證明檔:隨同進場材料或產品一同提供的、有效的中文品質狀況證明檔。通常包括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等。進口產品還應包括出入境商品檢驗合格證明。

廁浴間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築地面應符合設計防滑要求。(強條)

建築地面下的溝槽、暗管、保溫、隔熱、隔聲等工程完工後,經檢驗合格並做隱蔽記錄,方可進行建築地面工程的施工。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溝,應設置伸、縮縫,其延米間距不得大於10m,對日曬強烈且晝夜溫差超過15 ℃ 的地區,

其延長米間距宜為4m-6m。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溝和臺階等與建築物連接處及房屋轉角處應設縫處理。上述縫的寬度為15-20㎜,縫內應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體)要求的建築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應符合設計要求。

(強條)

強調相鄰面層的標高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防止有排水的建築地面面層水倒泄入相鄰面層,影響正常使用。

檢查防水隔離層應採用蓄水方法,蓄水深度最淺處不得小於10㎜,蓄水時間不得少於24h;檢查有防水要求建築地面的面層應採用潑水方法;

檢查空鼓應採用敲擊的方法;

室內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墊層和陶粒混凝土墊層,應設置縱向縮縫和橫向縮縫;縱向縮縫、橫向縮縫的間距均不得大於6 m。

水泥混凝土墊層的厚度不應小於60 mm;陶粒混凝土墊層的厚度不應小於80 mm 。

找平層採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凝土鋪設。當找平層厚度小於30㎜時,宜用水泥砂漿做找平層;當找平層厚度不小於30㎜時,宜用細石混凝土做找平層。

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工程,鋪設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並應進行隱蔽驗收;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必須設置防水隔離層。樓層結構必須採用現澆混凝土或整塊預製混凝土板,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

房間的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混凝土翻邊,高度不應小於200㎜,寬同牆厚,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 。施工時結構層標高和預留孔洞位置應準確,嚴禁亂鑿洞。(強條)

鋪設水泥混凝土板塊、水磨石板塊、人造石板塊、陶瓷錦磚、陶瓷地磚、缸磚、水泥花磚、料石、大理石、

花崗石等面層的結合層和填縫的水泥砂漿時,在面層鋪設後,表面應覆蓋、濕潤,養護時間不應少於7d。

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踏步板塊的縫隙寬度應一致;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於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應大於10mm

旋轉梯梯段的每踏步兩端寬度的允許偏差為5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實木地板、實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層鋪設時,相鄰板材接頭位置應錯開不小於300㎜;與柱、牆之間應留8—12 mm縫隙。

鋪設實木地板、實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層時,其木擱柵的截面尺寸、間距和穩固方法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木擱柵固定時,不得損壞基層和預埋管線。木擱柵應墊實釘牢,與柱、牆之間留出20mm的縫隙,表面應平直,其間距不宜大於300㎜。

找平層採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凝土鋪設。當找平層厚度小於30㎜時,宜用水泥砂漿做找平層;當找平層厚度不小於30㎜時,宜用細石混凝土做找平層。

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工程,鋪設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並應進行隱蔽驗收;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必須設置防水隔離層。樓層結構必須採用現澆混凝土或整塊預製混凝土板,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

房間的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混凝土翻邊,高度不應小於200㎜,寬同牆厚,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 。施工時結構層標高和預留孔洞位置應準確,嚴禁亂鑿洞。(強條)

鋪設水泥混凝土板塊、水磨石板塊、人造石板塊、陶瓷錦磚、陶瓷地磚、缸磚、水泥花磚、料石、大理石、

花崗石等面層的結合層和填縫的水泥砂漿時,在面層鋪設後,表面應覆蓋、濕潤,養護時間不應少於7d。

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踏步板塊的縫隙寬度應一致;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於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應大於10mm

旋轉梯梯段的每踏步兩端寬度的允許偏差為5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實木地板、實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層鋪設時,相鄰板材接頭位置應錯開不小於300㎜;與柱、牆之間應留8—12 mm縫隙。

鋪設實木地板、實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層時,其木擱柵的截面尺寸、間距和穩固方法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木擱柵固定時,不得損壞基層和預埋管線。木擱柵應墊實釘牢,與柱、牆之間留出20mm的縫隙,表面應平直,其間距不宜大於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