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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平衡車兩項國標頒佈 引導永康相關生產企業規範化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首批電動平衡車國家標準:《電動平衡車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和 《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實施日期為2018年1月1日。此次的標準頒佈填補了我國平衡車產業的標準缺失空白,

對規範平衡車市場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近兩年,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全球“節能減排”的號召,低碳環保的電動平衡車開始日漸風靡,我國平衡車產業也得到高速發展。但行業發展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品質安全事件,

遭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中東、澳大利亞等國和地區政府重點關注,其中美國、沙特、澳大利亞等國專門針對平衡車產品制定了相關技術標準,部分國家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

這次新頒佈的標準中,《電動平衡車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針對平衡車安全方面,主要圍繞平衡車的材料、外殼、銳利邊緣、安全保護功能和元件等一般安全要求,電氣安全、機械安全、環境可靠性、標誌和說明,

以及相應的測試方法做出規定,為製造商、檢測單位和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要求、測試方法和安全使用保護。《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針對平衡車通用技術方面,主要圍繞平衡車的產品分類、主要技術性能、功能及元件、環境適應性、耐久性等技術要求,以及平衡車裝配品質、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做出規定,為電動平衡車提供通用技術的規定和指導,
為生產商提供生產規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永康相關生產企業:

一、高度關注國家新標準的實施時間,做好產品的諮詢認證工作;

二、加強對產品新標準的持續學習,查漏補缺,嚴格按相關標準組織生產、檢驗,加強產品品質的自檢自控;

三、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溝通,利用相關的公共服務平臺,促進產品品質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