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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車駕管業務,你得證明“你是你”

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等業務時

總需要用到身份證明

那麼,你知道

自己需要提交的身份證麼包括哪些內容嗎?

普通的居民:

對於普通的居民來說,居民的身份證明就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在戶籍地以外居住的內地居民按照規定提交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

現役軍人:

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

身份證明則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幹部證》 、《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居民:

對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則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住宿登記證明。

臺灣地區的居民:

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機關核發的五年有效期之內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住宿登記證明。

華僑:

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住宿登記證明。

外國人:

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

有效簽證或者停留居留證件,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住宿登記證明。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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