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來了: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對農民是福是禍?
今天最重磅的消息無疑是: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將再往後延長30年。
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會不會重新分?承包權益能不能得到保障?隨著二輪承包最後期限的臨近,
首先,我國農村最初開始實行土地承包制是在80年代,但最初對於具體承包多久並沒有明確規定,
但實踐中逐漸發現,承包時間過短,承包人很難有積極性加大對土地的投入,因為大家都不知道自己手裡的土地能維持多久,更容易導致掠奪式經營的短期行為,這顯然背離了我國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初衷。因此,制定更長的承包期限勢在必行。
於是就有了為期15年的第一輪承包和為期30年的第二輪承包,分別是從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
不過,有人還是疑問,那為什麼不制定更長一點的承包期呢?比如說100年,或者永久承包?
筆者猜測,一是為了能夠隨著農村局勢的變化靈活處理,100年以後誰知道現在的政策是不是還適用呢?二就是涉及利益分配了,
最直接的影響,首先是大家手裡的土地更值錢了。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國家現在開放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貸款,但是如果土地剩餘承包年限過短,顯然價值就大打折扣,剩餘年限從10年提升到30年,
而對於有意要流轉土地的農民,更等於直接收了至少好幾萬的紅包(按人均1.5畝算,如果像東北戶均百畝那樣的規模,更不得了)。之前只能流轉出去10年,現在多加30年,就是多收30年的租金。
當然,更長的承包期,也意味著農民會更用心地對待手裡的土地,
很多農民此前擔心2027年之後會不會重新分地,現在顯然可以打消疑慮了。而且此次延期也可以看出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的整體策略就是維穩,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更長久來說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
③還有哪些細節要格外注意?根據國家規定,延長土地承包期後,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主管部門,應及時向農戶頒發由縣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農民朋友必須密切關注相關資訊。
同時這也是再一次提醒大家土地確權的重要性,沒有確權的土地今後是很難得到國家承認的,即便保留了承包地,糾紛隱患也很大。而且根據承包關係長久不變的原則,再要重新分地也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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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主管部門,應及時向農戶頒發由縣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農民朋友必須密切關注相關資訊。同時這也是再一次提醒大家土地確權的重要性,沒有確權的土地今後是很難得到國家承認的,即便保留了承包地,糾紛隱患也很大。而且根據承包關係長久不變的原則,再要重新分地也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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