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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刷屏了!又一地頒佈房產稅細則,有房者嚇壞了……

“寧夏出臺房產稅了!”10月20日8點前後,朋友圈,各大網站,全是這個消息。

有人說,寧夏這頭帶的不正常啊!

但是,老鄉別慌!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場誤會,寧夏的這個房產稅並非大家關注的那個“房地產稅”。

先來看下寧夏的文件:

近日,寧夏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房產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寧夏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包括各類開發區、各類園區)範圍內徵收,新細則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消息稱,寧夏日前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房產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根據《細則》,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也就是說,一套總價為100萬的房子,減除原值的30%後為70萬,再乘以1.2%的稅率為8400元,也是不少了!而一套租金為3000元的房子,

每年繳稅360元。

此外,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帳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別混淆了!此寧夏版房產稅,非彼房地產稅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前述消息已對部分公眾形成了誤導,一批讀者據此認為寧夏開徵了“新的房產稅”。

原因在於,這些報導隻字不提,寧夏《細則》第五條的這句話:“除《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寧夏《細則》所稱的《條例》,是指198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條例》第五條,列出了免征房產稅的範圍,包括,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等。

個人住房依然免征、免征、免征!

“看注意《細則》框定的範圍,是面向商業地產還是住宅。商業地產一直都在徵稅,只是針對地區做出了一些調整。這個房產稅和面向住宅徵稅是兩回事。”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表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亦表示,寧夏房產稅並非新政,朋友圈熱傳暴露了市場的擔憂情緒。

張大偉分析認為:1、寧夏的新條例只是老條例的替換,與目前全國上海與重慶試點的房產稅並無關係。

2、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行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這也意味著“房產稅”其實是“房地產稅”的一個組成部分。

3、市場對調控加碼有預期是出現對老政策新炒作的主要原因。房地產稅落地的預期越來越強,很多房地產業內人士對過去執行的稅費瞭解不多。都是一個全國都在執行的政策被關注的原因。

3、房地產稅從執行週期看,起碼5年內影響都不會大:

從之前已經有的試點看,房地產稅都是從新增量開始試點,這樣政策落地的難度小,上海、重慶都是先從增量開始,但這並不意味著房產稅在這些城市就不會擴大。重慶已經逐漸開始擴大到存量。

增量開始,也並非指只核查增量,而是對新購房人群核查存量面積,超額的徵收房產稅。以上海為例,如果不新購房屋,之前存量面積不計算房產稅,但如果新購房將疊加之前存量一起計算房產稅。

房產稅未來是用來取代地方土地出讓金減少後的地方稅源。初期肯定從新購的超面積收起但是長遠來看,肯定會涉及存量多套房。不然的話,僅考量新購面積徵收的房產稅可能稅額連保證新增加的徵稅人員的成本都難以滿足。

據21世紀經濟報導,31年前頒佈實施的這部《房產稅暫行條例》,至今仍在實施,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除重慶、上海經國務院同意試點房產稅對部分居民房產以較低稅率徵收房產稅以外,其他城市的居民自用房產,仍然是免征房產稅的。

自從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房地產稅這個說法以來,房地產稅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因為關係到幾乎每個家庭,所以,大家關心房產稅和房地產稅也是正常的。

但上述《條例》所稱的房產稅,以及寧夏《細則》裡的房產稅,與正在討論的房地產稅的概念、範疇,是完全不同的。由於房地產稅事關重大,此前已納入全國人大十三五立法規劃。

簡單直接來說,就是不要自己嚇自己。

老鄉,莫慌,不是你想的那樣……

個人住房依然免征、免征、免征!

這也意味著“房產稅”其實是“房地產稅”的一個組成部分。

3、市場對調控加碼有預期是出現對老政策新炒作的主要原因。房地產稅落地的預期越來越強,很多房地產業內人士對過去執行的稅費瞭解不多。都是一個全國都在執行的政策被關注的原因。

3、房地產稅從執行週期看,起碼5年內影響都不會大:

從之前已經有的試點看,房地產稅都是從新增量開始試點,這樣政策落地的難度小,上海、重慶都是先從增量開始,但這並不意味著房產稅在這些城市就不會擴大。重慶已經逐漸開始擴大到存量。

增量開始,也並非指只核查增量,而是對新購房人群核查存量面積,超額的徵收房產稅。以上海為例,如果不新購房屋,之前存量面積不計算房產稅,但如果新購房將疊加之前存量一起計算房產稅。

房產稅未來是用來取代地方土地出讓金減少後的地方稅源。初期肯定從新購的超面積收起但是長遠來看,肯定會涉及存量多套房。不然的話,僅考量新購面積徵收的房產稅可能稅額連保證新增加的徵稅人員的成本都難以滿足。

據21世紀經濟報導,31年前頒佈實施的這部《房產稅暫行條例》,至今仍在實施,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除重慶、上海經國務院同意試點房產稅對部分居民房產以較低稅率徵收房產稅以外,其他城市的居民自用房產,仍然是免征房產稅的。

自從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房地產稅這個說法以來,房地產稅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因為關係到幾乎每個家庭,所以,大家關心房產稅和房地產稅也是正常的。

但上述《條例》所稱的房產稅,以及寧夏《細則》裡的房產稅,與正在討論的房地產稅的概念、範疇,是完全不同的。由於房地產稅事關重大,此前已納入全國人大十三五立法規劃。

簡單直接來說,就是不要自己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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