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八大報告到十九大報告, 有關食品藥品的表述有哪些變化?這麼變化又說明了什麼?食藥法苑今天將兩個報告中有關食品藥品的表述摘出來, 想必您看完就清楚了。
十八大報告中有關食品藥品的表述
共兩處:
必須清醒看到, 我們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足, 前進道路上還有不少困難和問題。 主要是……社會矛盾明顯增多, 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執法司法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較多……
健康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 要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十九大報告中有關食品藥品的表述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 要完善國民健康政策, 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全面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醫療保障制度和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全面取消以藥養醫, 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堅持預防為主,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宣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預防控制重大疾病。 實施食品安全戰略, 讓人民吃得放心。 堅持中西醫並重, 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
十八大報告中有關行政機構改革的表述
行政體制改革是推動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的必然要求。
十九大報告中有關行政機構改革的表述
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 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 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 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 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 轉變政府職能, 深化簡政放權, 創新監管方式, 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賦予省級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權。 在省市縣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探索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 強化公益屬性, 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