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情感>正文

離婚後婆婆來找我,給我一張銀行卡後,她轉身就開了

別人家夫妻離婚後, 就不再聯繫了, 就像冤家一樣。 而我那會離婚後, 卻和婆婆常來往。 當時因為老公出軌, 我選擇了離婚。 不管誰怎麼勸我, 我都不肯原諒。 我認為這是原則問題, 是不能原諒的。 當時婆婆說:“怎麼留你也留不住了, 我們的感情還在, 我還是你婆婆, 我一直承認你這個兒媳婦。 ”就這樣我就帶著孩子, 離開了生活十年的家。

離婚後有一天婆婆來單位找我, 我以為她有什麼事, 便出來和她聊了幾句。 最後她遞給我一張卡, 就轉身離開了。 我下班後約了她, 婆婆說:“是我們家欠你的, 我兒子對不起你。

我把這個卡給你, 當奶奶的一點心意, 裡面有10萬塊錢。 你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 這個錢, 有需要的時候就用。 我知道, 你們倆不可能和好了, 你是一個原則性很強的人, 要是有合適的也找個人照顧吧。 ”

婆婆和我講, 前夫現在的媳婦好吃懶作, 成天在家裡伸手要錢, 今天買個包明天買個衣服, 花錢還大手大腳, 婆婆看不上她。 她就把老倆口的錢都給了我和孩子, 後來我把這張卡還給婆婆。 我說這是你們老兩口的過河錢, 還是留著吧, 我現在養孩子沒問題, 也虧不著孩子。 再說, 可是我和你兒子之間的事, 那是我們的事兒不能怪你。 以後我們還可以常來往, 你還是孩子的奶奶。

我把婆婆的作為告訴了前夫, 他表示很詫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