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 男女雙方經協商達成合意, 可以自願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若是協議不成, 可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調解無效, 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調解無效的, 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 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應准予離婚。
我國尊重離婚自由, 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 離婚可不是蓋個章就可以了的, 下面來為大家盤點一下世界各地的奇葩離婚規定。
英國:夫妻雙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離婚, 如果雙方都提出離婚,
黎巴嫩:在傳統的家庭中, 女人出門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 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 待妻子出門前徵求他的意見時, 他只需說快去, 別回家了, 便由此宣告離婚。 (這麼簡單, 那可以對丈夫說滾嗎?)
日本:如果丈夫認為妻子睡姿不好看, 就可以提出離婚申請。 (所以睡姿比顏值重要?)
義大利:妻子不幹家務或不喜歡幹家務, 丈夫便可以提出離婚。 (好呀, 誰愛做誰跟你結婚唄)
厄瓜多爾:夫妻反目離婚, 皆要絕食三天。 到第四天早晨, 到該地一位年長者處接受檢驗是否真的有氣無力, 如果真的, 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 這位年長者會下令:永遠不准離。 (努力讓自己到餓死的邊緣, 然後......)
多哥:男女雙方感情破裂, 便到當地部門申請, 並各自請管理人員將頭髮剃去一半, 將剃下來的頭髮互相交換。 (這是什麼意思?沒懂)
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離婚, 那麼她再嫁人時, 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給前夫兩倍當年婚禮費用;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
除了以上提到的奇葩的離婚規定, 也許你萬萬沒想到的, 在當今的世界, 還有禁止離婚的國家。
馬爾他的法律規定, 男女結婚後即不許離婚。
而愛爾蘭至今還流傳著一個感動了全世界的禁止離婚的條例(該條例於1996年已廢除)。 愛爾蘭人以高度的智慧, 創造了一種兼顧傳統和自由的婚姻制度。
男女雙方在結婚時, 可以協商婚姻關係的期限, 從1年到100年不等。 期限屆滿後, 若有繼續生活的意願, 可以辦理延期登記手續, 否則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辦理結婚登記的費用, 也因婚期的長短而不同, 如果婚期為1年, 需要2000英鎊, 如果婚期為100年, 則僅僅只需要0.5英鎊。 最高收費是最低收費的整整4000倍, 可以看出政府鼓勵長久婚姻用心。
而且,更讓人驚奇的是:婚期不同,結婚證書也是不一樣的。婚期為1年的新人,得到的是厚如百科全書般的兩大本結婚證書,裡面逐條逐項列舉了男女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可謂一部完善的家庭相處條例;而婚期為100年的新人,得到的結婚證書只是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市首席法官的祝福——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承擔起怎樣的責任和義務?其實他們本來就是一個整體,只因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為彼此的快樂而快樂。
不禁感歎,這真是個浪漫、理性而神奇的婚姻條例規定。
而且,更讓人驚奇的是:婚期不同,結婚證書也是不一樣的。婚期為1年的新人,得到的是厚如百科全書般的兩大本結婚證書,裡面逐條逐項列舉了男女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可謂一部完善的家庭相處條例;而婚期為100年的新人,得到的結婚證書只是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市首席法官的祝福——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承擔起怎樣的責任和義務?其實他們本來就是一個整體,只因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為彼此的快樂而快樂。
不禁感歎,這真是個浪漫、理性而神奇的婚姻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