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離過婚的女人, 其實, 我不說的話, 也沒有人能看得出來。 因為我沒有生孩子, 保養得也很好, 剛剛25歲, 單身。 但是, 我不想欺騙別人。 畢竟談朋友將來是要領證的。 於是男朋友追求我的時候, 我就把我的情況告訴了他。
他有一點猶豫的, 但是還是覺得我特別好, 很喜歡我, 說其實離婚就和之前談了個男朋友是一樣的, 不過就是領過那張紙而已。
雖然他這樣說,
我也沒有馬上答應他。
畢竟,
我受過傷害,
不想輕易再開啟一段感情。
沒想到, 我越拒絕他就越來勁。 每天都給我送早飯, 晚上問我晚安。 我好久沒有體驗過這種被關懷的感覺了。
於是, 我就答應了他。
談了一年之後, 我們考慮要不要結婚的事情。 要見家長。 我先帶他去見了我父母, 家裡都很滿意。
到了我去他家的時候, 他去衛生間的功夫, 准婆婆問我:“聽說你沒談過戀愛, 長得挺漂亮的, 沒有人追過嗎?”
我當時就覺得很尬尷, 不知如何回答。 我沒想到, 都談了一年了, 他還沒有把真實情況告訴家裡。 這說明, 他根本就不在意我。 或者是, 特別介意我離婚的事情。
男朋友出了衛生間, 我說, 我身體不舒服, 要回家了, 就不吃飯了。 雖然准婆婆挽留我了, 我也沒能答應。
我讓男朋友送我一段, 我跟他說, “你怎麼回事?你怎麼不跟家裡說我的情況, 你要是這麼介意的話, 我們就分手!反正我離過婚, 我不怕再次單身。 ”
他說, 是因為還沒來得及, 打算慢慢說什麼的。 但是我接受不了, 那天我走了之後, 他給我了打了很多電話,
我想把他拉黑, 這件事就算了。 就當沒認識過, 可是, 畢竟一年了, 我也有點捨不得。 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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