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
正是上山祭祀的好時節,
不過近期晴好天氣,
天乾物燥,
極易引發森林火災,
近期桐城市就有兩人因祭祀違規用火被行政拘留。
3月27日, 桐城市民甘某來到位於桐城市龍騰街道辦事處的白馬村木莊山場進行祭祀, 由於草深林密, 甘某祭祀時, 不慎將墳場周邊的茅草點燃, 火借風力越燒越旺。 感到情況難以控制的甘某報了警, 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 展開滅火工作。 據統計, 山場過火面積達3.48畝。
(桐城市民甘某同期聲)我覺得很後悔, 不應該燒紙, 下一次做清明只有插鮮花,
同一天, 桐城市范崗鎮楊安村村民黃某在範崗鎮掛鎮村陳坊山場的父親墳前燃燒紙錢祭祀, 引發山火, 造成油茶幼林過火面積3.7畝。 3月30號, 當地警方依法對兩人執行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桐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汪徐亞同期聲)違規使用明火請墳燒紙, 違反了桐城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 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安慶廣播電視臺特約記者華金印、金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