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故事>正文

離奇的綁架案(民間故事)

公安分局刑警隊長于國鵬, 接手了一起離奇的案子:民工花光銀的三歲兒子偉偉, 被人綁架了, 綁匪居然獅子大開口, 索要五十八萬元!

于國鵬一面讓花光銀夫婦穩住綁匪, 一面展開了緊張的調查工作。 很快, 他掌握了以下情 況:偉偉是在租住的家裡失蹤的, 時間是下午一點到四點半。 據報案人花光銀的老婆鄒小萍說, 她離家時, 偉偉正和鄰居張大媽、丫頭姐、小軍哥一起在屋裡看電視。 這幾個人于國鵬都認識, 他立即對他們進行了詢問。

年過半百的張大媽說:“看完電視後, 我們四個就拉上門, 一起到我兒子的店裡去了。

店裡有點忙, 我幫兒子做生意, 沒注意偉偉是啥時候走的。 ”

十五歲的“丫頭姐” 名叫於珊, 是于國鵬的女兒。 因為鄰居張大媽一直叫她“小丫頭”, 偉偉便叫她“丫頭姐”。 她說:“我們在店裡呆了一會兒, 有個同學來找我玩, 我怕偉偉跟著去, 就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悄悄溜走了, 時間是下午一點二十分左右。 ”

七歲的“小軍哥”經常和偉偉一起玩。 他說:“後來我帶偉偉到金沙江廣場去玩。 玩了一會兒, 他說要回家睡覺, 就一個人回家了。 ”

于國鵬問:“那是什麼時候?”

小傢伙撓了半天腦袋, 然後說:“大概下午三點吧。 ”

綜合以上情況, 于國鵬初步判斷, 偉偉是在下午三點到四點半, 在金沙江廣場和租住屋之間的大街上失蹤的。 然而接下來的調查卻毫無進展,

于國鵬只好把希望寄託在綁匪留下的那張紙條上了。

紙條是花光銀回家時在門縫裡發現的, 上面寫的是:“偉偉在我的手上。 準備好五十八萬元贖金, 後天淩晨六點, 由偉偉的媽媽一個人帶到東北包子店旁邊的巷子裡, 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不許報警, 不許讓別人知道, 否則後果自負!”

這段文字是用電腦列印的, 看來對手十分狡猾。 于國鵬將紙條送去作技術分析, 然後召開案情分析會。

犯罪嫌疑人

與會人員的一致感覺是, 這起綁架勒索案有點奇怪:偉偉的父母都是普通民工, 既沒文化也沒技術, 一個四處打零工, 一個在火鍋店裡當服務員, 一家人只能勉強維持溫飽, 綁匪竟然索要幾十萬元。 大家分析有三種可能:一是流竄人員臨時作案,

綁匪並不瞭解花家的境況;二是仇家作案, 綁匪的目的在於報復, 索要贖金只是掩人耳目的一個幌子;第三種可能是, 花家發了五十八萬元的橫財, 被綁匪知道了。 這種可能性小, 但也不能排除, 因為一般來說, 勒索贖金都是整數, 要麼五十萬, 要麼六十萬, 甚至一百萬, 很少像這樣帶著零頭的。

順著這一思路分頭調查, 于國鵬很快獲得了一個重要情況。 他在詢問花光銀有沒有仇人時, 花光銀吞吞吐吐地說出了一個人。 這人名叫劉高, 外號“劉四老爺”, 是他老家的一個小地痞。 五年前花光銀和鄒小萍結婚後, 婆媳、妯娌間的關係不是很好。 一次吵鬧後, 花光銀也埋怨了老婆幾句, 鄒小萍一氣之下回了娘家。

娘家的人也很生氣, 支持她不回家了。 遊手好閒的老光棍劉高得知後, 千方百計地討好她, 加上媒婆幾次三番的胡吹, 鄒小萍一時糊塗, 到劉高家和他同居了兩個月。 後來她發現劉高好吃懶做, 而且脾氣很壞, 名聲又臭, 心裡非常後悔。 這時花光銀找上門來請她回去, 她就又回到了花家。 劉高不甘心, 隔三岔五地到花家來胡攪蠻纏, 鬧得雞犬不寧。 過了一年多, 鄒小萍生下了偉偉, 劉高逢人就說這是他的兒子, 上門來鬧又多了一條“理由”:要他們把“兒子”還給他。 花光銀夫妻兩個都是很要面子的人, 實在受不了這種騷擾, 於是偷偷搬到了城裡, 打工為生。

這個情況引起了大家的高度重視, 調查工作的重點也因此確定下來:以調查劉高最近的活動情況為主,

同時兼顧其他方面的情況調查。

案情的進展很順利, 第二天上午于國鵬就得到報告, 劉高五天前從家裡出走, 據說進城打工來了。 幾乎一夜未眠的他一躍而起, 下令立即在市內搜尋劉高的下落。 下午一點, 偵察員在一家小旅館裡發現了劉高, 將他帶回了刑警隊。

于國鵬親自審問劉高。 這傢伙長得獐頭鼠目, 尖嘴猴腮, 一看就不是一個好東西。 進了審訊室, 他神色張惶, 一雙深陷的小眼睛骨碌碌亂轉, 就像一隻過街的老鼠。 于國鵬不動聲色地問了他的姓名、籍貫和年齡等情況, 然後兩眼逼視著他:“說說這幾天, 你都幹了些什麼事吧!”

劉高的眼睛又是一陣亂轉, 沉默了一會兒, 他就從來到城裡的第一天早晨起床上廁所,一直說到吃過晚飯睡覺。于國鵬一拍桌子,厲聲說:“你以為我們請你來,就是聽你說吃喝拉撒的嗎?!”

劉高嚇得渾身一哆嗦,頓時臉色蒼白。停了一會兒,他終於哭喪著臉說:“我交待。前天我偷了一個錢包,裡面有一百多塊錢……”

“是嗎?這個情況我們還不知道。”

劉高兩眼一轉,急忙改口說:“讓我再想一想……我想起來了,那個錢包是我撿到的,裡面什麼都沒有……”

這時,從外面匆匆進來一個偵察員,附耳對於國鵬說:“劉高一直是一個人住在旅館裡,沒有發現帶去過小孩。不過他每天晚出早歸,形跡可疑。”

于國鵬瞟了一眼劉高,發現他正豎起兩隻耳朵聽著,心裡想:“這傢伙十分奸詐狡猾,不給他吃一點苦頭,他是不會招供的。”想到這裡,他冷笑一聲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劉高,我們給了你一個主動交待的機會,要是你自己不要,以後可別後悔!說,孩子藏在什麼地方?!”

“啥、啥…..孩子?”劉高一副茫然的樣子。

“你要裝到底,是不是?昨天,花光銀的兒子偉偉失蹤了,有人親眼看見你帶走了孩子!你不是一直說他是你的兒子嗎?”

“員警同志,我沒有啊!我冤枉啊!我想找他們,可是還沒找到啊……”

于國鵬冷笑一聲,一揮手,命令用刑。劉高從來沒有吃過這樣的苦,頓時疼得嗷嗷怪叫起來,連聲說:“我交待,我交待……”

“孩子在哪裡?”

“讓我想一想……在、在車站。”

“車站什麼地方?”

“好像是……”

于國鵬一拍桌子:“我要的是確切的位置,快說!”

劉高驚慌起來,一咬牙:“在、在停車場旁邊的舊倉庫裡。”

于國鵬立即通知車站民警前去搜查。然而,他們找遍了倉庫甚至車站的每一個角落,詢問了所有的車站工作人員,也沒有發現孩子的蹤影。于國鵬斷定劉高還心存僥倖,一直在撒謊,心頭火起:他還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無賴的人!於是再次用刑。劉高一會兒說同夥把孩子帶走了,一會兒又說把孩子賣了……最後他承認自己把孩子殺了,屍體扔進了金沙江裡。

這樣一直折騰到深夜,劉高在修改了無數遍的筆錄上簽了字,于國鵬松了一口氣:案情終於大白了。

第二張紙條

第二天淩晨五點,一夜沒睡的花光銀打開了大門。一張白色的紙條飄然落地,他急忙撿起來,揉揉眼睛一看,上面寫道:“我現在已經查明,你家很窮,拿不出來五十八萬元。給你們一個機會,明天早晨六點整,還是在東北包子店旁邊的巷子裡,偉偉的媽媽帶羅老闆的兒子小勇來換他。機會只有一次,過期作廢!”

花光銀和老婆商量了一下,不敢怠慢,匆忙拿著紙條來到公安局找于國鵬。這時天色濛濛亮,在辦公室裡打了一個盹兒的于國鵬,剛要帶著劉高去指認現場。他看了紙條,心裡一驚,但表面上沒露聲色。這張紙條除了內容外,幾乎和上一張沒有什麼區別。對上一張紙條的技術分析,沒有得到多少有用的線索,但這張紙條的內容,卻幾乎否定了他和大夥兒的工作成果。他稍加思索,依舊帶上劉高出發了。

按照劉高的供認,他把偉偉誘騙到金沙江邊一個僻靜的地方時,偉偉不願再跟著他走,他怕事情敗露,於是殺人滅口,然後扛著屍體來到江邊,扔進了江裡。可是在江邊走了幾個來回,他始終找不出殺人和拋屍的地方。一會兒說是這裡,一會兒說是那裡,但是無論哪裡,都沒有作案的痕跡。于國鵬心裡明白了大半,一改以前橫眉怒目的態度,和顏悅色地對劉高說:“你老實想想,究竟綁架了偉偉沒有?”

劉高一聽這話,“撲通”一聲跪下了,聲淚俱下地說:“我沒有啊,我冤枉啊!你們饒了我吧……”

一個偵察員鄙夷地盯了他一眼,回頭低聲對於國鵬說:“隊長,兩張紙條都是花光銀送來的,會不會是他……為了報復這個傢伙,故意搞的一齣戲?”

于國鵬仿佛一下子蒼老了許多,他沉思片刻,緩緩地說:“我們不能再主觀臆斷了,重要的是找到證據。回去吧。”

據說羅老闆有幾百萬資產,這次綁匪總算找對了目標。羅老闆的兒子小勇和偉偉差不多大小,也許小勇才是綁匪的目標,只是在綁架時認錯了人,把偉偉當成小勇了。這種猜測看似順理成章,其實經不起推敲,因為在第一張紙條裡,綁匪就說過“偉偉在我的手上”,說明他知道自己綁架的是誰……于國鵬陷入了沉思之中,最後他一扔煙頭站了起來,重新佈置了偵察工作:按照綁匪第二張紙條上的條件,作好引蛇出洞的準備,特別要注意保密;同時以紙條作為線索,鎖定有打字條件的單位和家庭,包括打字複印店,逐一排查;派王永龍和謝元彪兩人對花光銀的家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搜索可疑人員。

第二天淩晨六點,按照警方的安排,鄒小萍帶著小勇準時來到東北包子店旁邊的小巷裡,等了一個多小時,卻不見任何人影。狡猾的綁匪沒有露面。

到了第三天淩晨四點半,依然睡在辦公室裡的于國鵬,突然接到王永龍的電話:“隊長,我們找到偉偉了!”

誰傷害了你

負責監視花家的王永龍和謝元彪,輪流蹲在圍牆外的綠化林裡,兩眼盯著對面的花家大門。到了淩晨四點左右,王永龍突然發現,一條人影出現了,悄無聲息地走進了院子裡。這時天還沒有亮,院子裡一片寂靜,只有樓梯口的一個燈發出昏黃的光。那人躡手躡腳地走到花家門前,回過頭來左右張望了一下,王永龍終於看清了她的臉,差點失聲驚呼起來:竟然是於珊!她把一張紙條塞在花家門縫裡,然後迅速離開了。

王永龍急忙打電話叫來了謝元彪,兩人繞道進了院子,來到花家門前,取下紙條一看,和前兩次一樣,是用電腦列印的,內容是:“你們竟敢不聽我的話,去報了警。既然你們不把偉偉的安危放在心上,我就把他送到另一個城市去,不和你們聯繫了。你們就慢慢地找吧!”

兩人分析後認為,於珊肯定是受人指使或者脅迫,才這麼做的。為了不打草驚蛇,他們觀察了好半天,確信周圍沒人後,方才大模大樣地進了社區,來到于國鵬家的門前,按響了門鈴。

開門的正是於珊。她似乎預感到了什麼,見了兩人一聲也不吭。王永龍和謝元彪進了客廳,四面打量了一下。他們知道,于國鵬自從三年前和妻子離婚後,家裡就剩下於珊和她奶奶兩人了。而于國鵬忙於工作,一有案子就在辦公室裡打一個盹,很少回家。

王永龍一邊掏出那張紙條,一邊說:“小珊,這麼早就起床了?我們想找你瞭解一下情況。”

于珊頓時全明白了,她低著頭,沉默了幾分鐘,然後說:“叔叔,你們跟我來吧。”

兩人隨著她來到樓上臥室裡,於珊輕輕推開房門,兩人伸頭一看,一個小男孩兒正在床上呼呼大睡,不是偉偉是誰?!

王永龍松了一口氣。為了不吵醒偉偉,三人又回到了客廳裡。謝元彪問道: “是誰把他弄來的?”

“我。”

“你……為啥這麼做?”

“不為啥,好玩唄。每當看著偉偉的爸爸媽媽著急的樣子,和你們忙得團團轉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我就心裡非常舒服;我每次悄悄把紙條塞到門縫裡,感到特別刺激,比玩任何遊戲都過癮……”

兩人目瞪口呆,就像不認識似地看著她。

於珊接著交待了事情經過:那天她剛玩了一種名叫“綁架”的最新電子遊戲回來,在街上發現了獨自走著的偉偉,一個“天才”的念頭突然冒了出來。她上前對偉偉說,她家裡有許多好吃的,吃過了就在她家裡睡覺,偉偉高興地答應了。等到偉偉一覺醒來後,她恐嚇他說:“你的爸爸媽媽中了魔法,變成了吃人的妖怪。你不能回家去,也不能走出這間屋子,否則會被他們吃掉。等到他們解除了魔法,姐姐就送你回去。”偉偉很信任她,加上她每天買來好吃的東西給他吃,因此很聽她的話……

于國鵬得知消息後,差點昏了過去。

於珊被帶到公安局,接受進一步的詢問。調查結束後,由於她未滿十六周歲,警方將她送回家裡,責令其法定監護人加強監管,並建議進行心理治療。

一個月後,于國鵬因犯刑訊逼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王永龍等人犯刑訊逼供罪,免予刑事處罰。案件結束了,但它留給人們的思考,才剛剛開始……

他就從來到城裡的第一天早晨起床上廁所,一直說到吃過晚飯睡覺。于國鵬一拍桌子,厲聲說:“你以為我們請你來,就是聽你說吃喝拉撒的嗎?!”

劉高嚇得渾身一哆嗦,頓時臉色蒼白。停了一會兒,他終於哭喪著臉說:“我交待。前天我偷了一個錢包,裡面有一百多塊錢……”

“是嗎?這個情況我們還不知道。”

劉高兩眼一轉,急忙改口說:“讓我再想一想……我想起來了,那個錢包是我撿到的,裡面什麼都沒有……”

這時,從外面匆匆進來一個偵察員,附耳對於國鵬說:“劉高一直是一個人住在旅館裡,沒有發現帶去過小孩。不過他每天晚出早歸,形跡可疑。”

于國鵬瞟了一眼劉高,發現他正豎起兩隻耳朵聽著,心裡想:“這傢伙十分奸詐狡猾,不給他吃一點苦頭,他是不會招供的。”想到這裡,他冷笑一聲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劉高,我們給了你一個主動交待的機會,要是你自己不要,以後可別後悔!說,孩子藏在什麼地方?!”

“啥、啥…..孩子?”劉高一副茫然的樣子。

“你要裝到底,是不是?昨天,花光銀的兒子偉偉失蹤了,有人親眼看見你帶走了孩子!你不是一直說他是你的兒子嗎?”

“員警同志,我沒有啊!我冤枉啊!我想找他們,可是還沒找到啊……”

于國鵬冷笑一聲,一揮手,命令用刑。劉高從來沒有吃過這樣的苦,頓時疼得嗷嗷怪叫起來,連聲說:“我交待,我交待……”

“孩子在哪裡?”

“讓我想一想……在、在車站。”

“車站什麼地方?”

“好像是……”

于國鵬一拍桌子:“我要的是確切的位置,快說!”

劉高驚慌起來,一咬牙:“在、在停車場旁邊的舊倉庫裡。”

于國鵬立即通知車站民警前去搜查。然而,他們找遍了倉庫甚至車站的每一個角落,詢問了所有的車站工作人員,也沒有發現孩子的蹤影。于國鵬斷定劉高還心存僥倖,一直在撒謊,心頭火起:他還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無賴的人!於是再次用刑。劉高一會兒說同夥把孩子帶走了,一會兒又說把孩子賣了……最後他承認自己把孩子殺了,屍體扔進了金沙江裡。

這樣一直折騰到深夜,劉高在修改了無數遍的筆錄上簽了字,于國鵬松了一口氣:案情終於大白了。

第二張紙條

第二天淩晨五點,一夜沒睡的花光銀打開了大門。一張白色的紙條飄然落地,他急忙撿起來,揉揉眼睛一看,上面寫道:“我現在已經查明,你家很窮,拿不出來五十八萬元。給你們一個機會,明天早晨六點整,還是在東北包子店旁邊的巷子裡,偉偉的媽媽帶羅老闆的兒子小勇來換他。機會只有一次,過期作廢!”

花光銀和老婆商量了一下,不敢怠慢,匆忙拿著紙條來到公安局找于國鵬。這時天色濛濛亮,在辦公室裡打了一個盹兒的于國鵬,剛要帶著劉高去指認現場。他看了紙條,心裡一驚,但表面上沒露聲色。這張紙條除了內容外,幾乎和上一張沒有什麼區別。對上一張紙條的技術分析,沒有得到多少有用的線索,但這張紙條的內容,卻幾乎否定了他和大夥兒的工作成果。他稍加思索,依舊帶上劉高出發了。

按照劉高的供認,他把偉偉誘騙到金沙江邊一個僻靜的地方時,偉偉不願再跟著他走,他怕事情敗露,於是殺人滅口,然後扛著屍體來到江邊,扔進了江裡。可是在江邊走了幾個來回,他始終找不出殺人和拋屍的地方。一會兒說是這裡,一會兒說是那裡,但是無論哪裡,都沒有作案的痕跡。于國鵬心裡明白了大半,一改以前橫眉怒目的態度,和顏悅色地對劉高說:“你老實想想,究竟綁架了偉偉沒有?”

劉高一聽這話,“撲通”一聲跪下了,聲淚俱下地說:“我沒有啊,我冤枉啊!你們饒了我吧……”

一個偵察員鄙夷地盯了他一眼,回頭低聲對於國鵬說:“隊長,兩張紙條都是花光銀送來的,會不會是他……為了報復這個傢伙,故意搞的一齣戲?”

于國鵬仿佛一下子蒼老了許多,他沉思片刻,緩緩地說:“我們不能再主觀臆斷了,重要的是找到證據。回去吧。”

據說羅老闆有幾百萬資產,這次綁匪總算找對了目標。羅老闆的兒子小勇和偉偉差不多大小,也許小勇才是綁匪的目標,只是在綁架時認錯了人,把偉偉當成小勇了。這種猜測看似順理成章,其實經不起推敲,因為在第一張紙條裡,綁匪就說過“偉偉在我的手上”,說明他知道自己綁架的是誰……于國鵬陷入了沉思之中,最後他一扔煙頭站了起來,重新佈置了偵察工作:按照綁匪第二張紙條上的條件,作好引蛇出洞的準備,特別要注意保密;同時以紙條作為線索,鎖定有打字條件的單位和家庭,包括打字複印店,逐一排查;派王永龍和謝元彪兩人對花光銀的家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搜索可疑人員。

第二天淩晨六點,按照警方的安排,鄒小萍帶著小勇準時來到東北包子店旁邊的小巷裡,等了一個多小時,卻不見任何人影。狡猾的綁匪沒有露面。

到了第三天淩晨四點半,依然睡在辦公室裡的于國鵬,突然接到王永龍的電話:“隊長,我們找到偉偉了!”

誰傷害了你

負責監視花家的王永龍和謝元彪,輪流蹲在圍牆外的綠化林裡,兩眼盯著對面的花家大門。到了淩晨四點左右,王永龍突然發現,一條人影出現了,悄無聲息地走進了院子裡。這時天還沒有亮,院子裡一片寂靜,只有樓梯口的一個燈發出昏黃的光。那人躡手躡腳地走到花家門前,回過頭來左右張望了一下,王永龍終於看清了她的臉,差點失聲驚呼起來:竟然是於珊!她把一張紙條塞在花家門縫裡,然後迅速離開了。

王永龍急忙打電話叫來了謝元彪,兩人繞道進了院子,來到花家門前,取下紙條一看,和前兩次一樣,是用電腦列印的,內容是:“你們竟敢不聽我的話,去報了警。既然你們不把偉偉的安危放在心上,我就把他送到另一個城市去,不和你們聯繫了。你們就慢慢地找吧!”

兩人分析後認為,於珊肯定是受人指使或者脅迫,才這麼做的。為了不打草驚蛇,他們觀察了好半天,確信周圍沒人後,方才大模大樣地進了社區,來到于國鵬家的門前,按響了門鈴。

開門的正是於珊。她似乎預感到了什麼,見了兩人一聲也不吭。王永龍和謝元彪進了客廳,四面打量了一下。他們知道,于國鵬自從三年前和妻子離婚後,家裡就剩下於珊和她奶奶兩人了。而于國鵬忙於工作,一有案子就在辦公室裡打一個盹,很少回家。

王永龍一邊掏出那張紙條,一邊說:“小珊,這麼早就起床了?我們想找你瞭解一下情況。”

于珊頓時全明白了,她低著頭,沉默了幾分鐘,然後說:“叔叔,你們跟我來吧。”

兩人隨著她來到樓上臥室裡,於珊輕輕推開房門,兩人伸頭一看,一個小男孩兒正在床上呼呼大睡,不是偉偉是誰?!

王永龍松了一口氣。為了不吵醒偉偉,三人又回到了客廳裡。謝元彪問道: “是誰把他弄來的?”

“我。”

“你……為啥這麼做?”

“不為啥,好玩唄。每當看著偉偉的爸爸媽媽著急的樣子,和你們忙得團團轉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我就心裡非常舒服;我每次悄悄把紙條塞到門縫裡,感到特別刺激,比玩任何遊戲都過癮……”

兩人目瞪口呆,就像不認識似地看著她。

於珊接著交待了事情經過:那天她剛玩了一種名叫“綁架”的最新電子遊戲回來,在街上發現了獨自走著的偉偉,一個“天才”的念頭突然冒了出來。她上前對偉偉說,她家裡有許多好吃的,吃過了就在她家裡睡覺,偉偉高興地答應了。等到偉偉一覺醒來後,她恐嚇他說:“你的爸爸媽媽中了魔法,變成了吃人的妖怪。你不能回家去,也不能走出這間屋子,否則會被他們吃掉。等到他們解除了魔法,姐姐就送你回去。”偉偉很信任她,加上她每天買來好吃的東西給他吃,因此很聽她的話……

于國鵬得知消息後,差點昏了過去。

於珊被帶到公安局,接受進一步的詢問。調查結束後,由於她未滿十六周歲,警方將她送回家裡,責令其法定監護人加強監管,並建議進行心理治療。

一個月後,于國鵬因犯刑訊逼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王永龍等人犯刑訊逼供罪,免予刑事處罰。案件結束了,但它留給人們的思考,才剛剛開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