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協員工蘇小春、付玉培, 繼10月10日到總局門口討要足協欠薪無果之後, 10月20日兩人再度到總局要求上級干預解決相關問題。
蘇小春於2015年12月30日向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包含完整材料的仲裁申請書, 在其擔任足管中心財務主管期間因足協人事改革後被停薪, 要求繼續履行足管中心與申請人共同簽署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補發申請人自2015年12月1日起的工資和福利, 並追加按工資每日萬分之三的經濟賠償等。 蘇小春訴求的原因是, 足管中心未經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 於2015年11月23日書面通知他, 要求他於2015年11月30日前, 前往其他單位報到, 並且通知財務停發了蘇小春的工資及其福利, 同時也停止了蘇小春作為財務主管的職務。
經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裁決足管中心應支付蘇小春工資薪酬, 但是足管中心不服仲裁委的裁判決, 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起訴, 理由是“足管中心已經撤銷”, 東城區法院最終裁決蘇小春勝訴, 足協接到判決書後向蘇小春支付工資。
然而, 2017年2月總局足管中心撤編, 從3月份開始, 足協不再發放蘇小春工資。
付玉培的情況與之類似, 只是他並沒有像蘇小春一樣提請仲裁而已。
截止到今年10月份, 蘇小春、付玉培已經有9個月未領到工資, 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兩人於本月10日和20日兩次到國家體育總局, 求見苟仲文局長, 他們認為“中國足協違法違規打擊報復專業幹部, 停發會計主管9個月工資”,
據瞭解, 在總局的過問下, 足協於20日下午有所動作, 足協方面告訴蘇小春他們可以發放工資, 待財務算出9個月的工資後支付, 但是由於當天下午時間較緊, 足協現任主管財務人員出差, 而且銀行均為17時下班, 為此截止到22日還未領到工資, 因此此事的解決下周才能有眉目。
足協, 拖欠9個月的薪資, 財務主管出差都能成為原因, 這原因太牽強了吧。
中國足協做為中國足球各級聯賽的主管, 你們對俱樂部的欠薪處罰是無法註冊, 請問您自己欠薪了如何處罰呢?是要解散還是集體辭職啊, 每輪聯賽的違紀處罰款都到哪裡去了, 足協的經費和財政撥款, 贊助商的贊助費都花到哪裡去了呢?請你們要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