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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節奏的時代, 就連婚姻都成了快節奏, 閃婚然後閃離, 孩子作為這段婚姻的附屬品和衍生品, 自然成了離婚時的一大焦點。
對於現代女性來說, 離婚後很大一部分人沒有跟孩子一起生活。 原因大概為以下三點。
經濟實力不如男方雄厚, 無法給予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 法院認為男方更具有撫養孩子的能力而將孩子判給了男方。
年輕女性離婚後都考慮再婚,
因愛生恨, 不想再跟前夫有任何的聯繫, 如果自己帶孩子, 就註定要跟前夫牽扯不清的聯繫, 所以為了徹底斷乾淨關係選擇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婚姻不易, 家庭不易。 既然你們把孩子帶到了這個世界, 就一定要當做你們的小天使去疼愛他, 用愛澆灌他, 讓他知道無論爸爸媽媽是否離婚, 他們都很愛很愛他, 從來不曾拋棄他, 要讓他茁壯成長, 千萬不要讓他成為你們婚姻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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