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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同桌飲酒後駕車被梅河口☆禁☆交警雙雙查獲

10月20日20時, 梅河口市交警大隊紅梅中隊中隊長邱江帶領郭紹軒、杜柏霖、劉恒在李爐鄉李爐村金軒報廢車廠附近公路上設卡查處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20時20分許, 一輛車牌照為吉DD7169的黑色豐田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到卡點前, 民警上前示意其靠邊停下, 接受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 民警發現該駕駛人身上有酒味, 涉嫌酒駕, 便對其用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 檢測結果為50mg/100ml, 屬於酒後駕車。

5分鐘後, 民警發現從同一方向又開來的一輛車牌照為吉E3T632計程車, 在距離卡點50米處欲掉頭駛離, 被民警當場攔下。 民警在對其檢查時, 發現該駕駛員涉嫌飲酒, 經酒精測試儀檢測, 檢測結果為45.3mg/100ml。

兩名駕駛員見面時, 不但相互認識, 竟然還是同學關係, 剛在一起喝完酒後分別開車回家,

便被交警雙雙查獲。

經查, 計程車駕駛人名叫程某豐;私家車駕駛人名叫董某。 董某和程某豐是同學關係, 當晚倆人在一起吃飯, 均喝了啤酒。 飯後兩人懷著僥倖心理, 一前一後各自開車回家, 沒想到途中被交警當場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決定對計程車駕駛人程某豐處以罰款5000元, 吊銷駕駛證, 拘留15日的處罰;對私家車駕駛人董某處以罰款2000元, 駕駛證記12分, 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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