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梅認識不到一年就結婚了, 婚後生活還算幸福, 本來打算結婚後立馬要孩子的, 可是小梅說要了孩子就得整天看孩子了,
第二天下午下班之前我找了兩個特好的哥們一起守在小梅公司所在的寫字樓錢, 看到她下班出來後, 我們就一直悄悄地跟著她, 不久小梅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公司聚會要晚點回家, 我也沒說啥就同意了。 我們尾隨她走進她公司附近的一家賓館, 我們沒有直接進去, 而是等了二十來分鐘, 本想著應該一會兒就出來吃飯的, 可是卻一直沒出來, 我覺得我可能估計錯誤, 於是立馬帶著兩個哥們進了賓館, 找到了那個房間。
一哥們敲了敲門, 裡面有一個男的問話, 哥們說是服務員, 來送熱水的。 那男的一邊嘟囔著自己沒要熱水啊, 一邊開了門, 兩個哥們見門開了二話沒說就一下把那男的摁在了地上,
第二天岳父岳母氣衝衝的來到我家, 質問我為什麼把小梅的腿打斷了, 怎麼那麼狠心, 我就把昨天發生的事告訴了岳父岳母, 並且明確的跟他們說我要跟小梅離婚。 岳父岳母來的時候還怒氣衝衝的, 等聽完我說的事他們卻一個勁的說小梅不可能是那種人。 我不願理會了, 我就說要不信, 我的兩個鐵哥們可以給我作證, 岳父岳母就搖著頭的走了。
沒過幾天, 突然接到小梅的電話, 說要起訴我, 說我窺探她的隱私, 故意傷害她什麼什麼的, 而且說已經找了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