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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三年,事業單位真要變成合同制了嗎?

事業單位編制改革, 大家應該都聽說過了吧?我國的事業單位員工眾多, 自從事業單位有編制削減的消息發佈以來, 所有人都緊盯著改革的動向, 因為這場改革影響到了自己的編制。 在2011年的時候, 國家決定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 分類的原因就是方便以後的改革。 2015年底, 事業單位分類基本完成, 事業單位被分為了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 去年, 人社部召開會議, 決定對事業單位的公益二類進行編制的改革, 這其中主要涉及的就是高校和公立的醫院。

編制改革, 這個也好理解, 就是把事業單位的編制改成了聘用的合同制, 很多人也把它理解成了臨時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規定,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 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 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 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有關負責人指出, 該條例最大的轉變是, 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係確定為“合同關係”,

打破終身制, 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競爭、激勵約束、權益保障的用人機制, 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 進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據小編所瞭解, 現在有不少的高校開始進行了編制的改革削減。 編制削減後, 很多人擔心自己的工資待遇問題會隨著編制的削減而降低, 小編在這裡可以告訴大家的是:這個是無需擔心的。 國家此前也曾發佈過相關的規定, 事業單位改革後, 新入職的員工待遇與編制的員工待差別不大的。

編制的削減也並不是一蹴而就, 它也畢竟是一個過程, 目前實行的辦法是“老人老辦法, 新人新辦法”。 關於“老人老辦法, 新人新辦法”, 小編在之前的文章中曾有過介紹, 在此小編就不在說了。 大家有不明白的, 可以從網上找一下這方面的資料看看。

現在編制仍在改革之中, 未來三年, 或許合同制員工會越來越多。 關於編制的改革, 你們是怎麼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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