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 汝州交警查處一起客車超員100%以上的交通違法, 客車駕駛人許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調查。
當日下午4點左右, 公路巡警一中隊民警在S238省道汝州市紙坊鎮路段巡邏時,
經查, 豫D79***, 為中型普通客車, 所有人為汝州市遠通道路運輸有限公司, 行駛路線為汝州至武巡, 駕駛人許某某, 男, 47歲, 持有B1B2D駕駛證。 經詢問, 駕駛人許某某對駕駛豫D79***號公路客運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0%上的事實供認不諱。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 駕駛人許某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調查。
《刑法修正案(九)》已將營運客車嚴重超員納入危險駕駛罪, 並且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這些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依照該規定處罰。 客車超員為何要入刑, 這是因為客車超員有五大危害。
危害一:會讓車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 會增加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 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 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危害二:會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嚴重超員, 客車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危害三:讓逃生和搶救變難。 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 客車超員給乘客逃生、搶救傷患帶來極大困難。
危害四:更易鋌而走險。 超員客車往往躲避檢查, 和執勤交警“捉迷藏”, 不是超速行駛就是夜間行駛。
危害五: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的那部分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 將是首先傷亡的人員。
ღ溫馨提醒ღ
客車超員後, 必然有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擠在車廂內, 在車輛行進過程中, 如遇急轉彎、刹車的情況, 很容易造成乘客在車廂內磕碰, 特別是對一些根本沒有任何防護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孩子, 像這樣的超員行駛, 一旦出現意外, 後果將不堪設想。
在此, 我們提醒廣大駕駛員守牢交通安全底線, 杜絕僥倖心理;也提醒所有乘客朋友, 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請您拒絕乘坐超員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