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新聞記者 王國康)“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 今日上午,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了十起2016年度消費者維權典型案例, 目的是進一步彰顯人民法院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和舉措,
2016年, 全市兩級法院致力於保障與改善民生, 妥善審理了各類消費者權益民事案件2390件, 既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當前消費者維權糾紛的案件中, 網路消費維權案件不斷增加, 網購產品成為職業打假的目標之一。 2016年, 全市兩級法院受理此類涉消費者權益訴訟案件共計235件。
網路維權典型案例:2016年3月, 周某在楊某經營的淘寶店鋪購買一部蘋果手機, 價款為5880元。 當時商品宣傳為“現貨6SPapple/蘋果iPhone6Splus5.5寸IP6sp手機港版國行三網”。 後周某發現手機不支持電信4G, 故訴至法院, 請求解除合同並三倍賠償價款17640元。 法院經理查明, 楊某在銷售時明確告知周某涉案手機“支持三網, 移動聯通電信4G”, 但涉案手機從硬體上不支援電信4G, 故楊某的行為構成欺詐。 法院遂判決解除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 楊某另賠償周某17640元。
現在網路購物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國法律對於某些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予以較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