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截至2017年8月, 共有24萬余名各級領導幹部受到處分。 其中, 31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被降級處理, 155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特別是周永康、令計畫、郭伯雄等一批“大老虎”被繩之以法, 更是堅定了人民群眾對党的信心和信任。
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 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極少數。 王岐山書記2015年9月提出的“四種形態”, 將全面從嚴治黨推向縱深發展。
五年來, 黨中央“老虎蒼蠅一起打”, 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 不斷推進反腐敗鬥爭形成壓倒性態勢, 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 不能腐的制度也日益完善, 不想腐的堤壩正在加緊構築, 黨內政治生活呈現出一片新氣象。
值此十九大召開之際, 本期封面文章特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四種形態”, 聚焦於十八大至今反腐成果、制度建設等多角度、多維度的巨大成就, 獻禮十九大。
加強紀律性, 革命無不勝。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把紀律挺在前面, 不斷提升黨員幹部的紀律、規矩意識;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抓早抓小,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四種形態開創從嚴治黨新局面
“新形勢下, 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 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 ”不斷提高党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 是黨鞏固執政地位、實現執政使命必須解決好的重大課題。
責任重於泰山, 事業任重道遠。 十八屆黨中央接過歷史的接力棒, 意識到腳下的路並不平坦。 “新形勢下, 我們黨面臨著許多嚴峻挑戰, 黨內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從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 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深沉的使命憂患感, 以猛藥去屙、重典治亂的決心勇氣, 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打虎拍蠅”雷霆萬鈞, 正風肅紀馳而不息, 形成了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 厚植了執政之基, 鍛造出具有更加旺盛生命力和頑強戰鬥力的黨。
治國必先治黨, 治黨務必從嚴。 全面從嚴治黨, 是基於世情國情黨情的準確判斷, 是推進治國理政的現實需要, 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使命使然。 黨政軍民學,
2015年9月24日, 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強調, 要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指:黨內關係要正常化, 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 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從此開始,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式為世人所熟知, 開創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局面。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紀委履職理念的新提升, 是實現“三轉”方式的新路徑, 也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舉措。
“四種形態”凸顯全面從嚴治党的政治智慧和戰略自信
戰略高度決定戰略價值。 完成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任務, 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關乎党的領導核心作用和長期執政地位, 需要高度的政治自覺和高超的政治智慧。 紀委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 依據黨章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神聖職責, 必須圍繞黨在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來開展。 “四種形態”是黨內監督特別是紀律審查的創新理論成果, 表明黨中央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監督資源投放到党的建設最前沿,更加自覺地把執紀力量下沉到管黨治黨第一線。
既管重點又管全面。全面從嚴治黨,每名黨員、每個黨組織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用紀律管得住“關鍵少數”,也管得了最大多數,才叫全面從嚴。“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行為的共性規律,描畫出從量變到質變的梯度軌跡,給出了由輕到重的因應之策,呈現點面結合、綱舉目張的合圍之勢。其中,對“少數、極極少數”施以重拳、施加重典,對“常態、大多數”則強調監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謀一域不忘謀全域,思一時不忘思萬世,實乃用心良苦、思深慮遠,必須久久為功、孜孜以求。
既清存量又阻增量。對作風和腐敗問題必須打一場持久戰。不論減少腐敗存量還是遏制腐敗增量,都要有多樣化的執紀監督方式。“四種形態”歸納出歪風頑疾存續的“四種狀態”,給清理已發、震懾新發以路徑指引。其中,以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立案審查等雷霆手段清存量、遏增量,強化“不敢腐”;以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柔性措施,增強黨紀存在感,提高制度執行力,讓黨員將黨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從被動敬畏到自覺遵循。由此,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實基礎。
既嚴治標又善治本。嚴于治標和善於治本殊途同歸,治標有效才能治本有道。從紀律上嚴格起來,抓早抓小,既體現了懲、又體現了治,既是治標之舉、又是治本之計。“四種形態”如同給紀律之尺打上“四道刻度”,表面上衡量的是違紀行為,指向的卻是深層黨性觀念和黨紀意識。通過誡勉談話、函詢提醒、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等多種方式,將違紀行為表像和思想根源“一網打盡”,實施地毯式排查,是標本兼治的戰略抉擇。
運用四種形態 紮緊制度鐵籠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党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
懲治不是目的,用紀律管住權力,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才是對黨員幹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及各級紀檢機關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日常監管,抓早抓小,在幹部思想動搖、行為逾矩的最初階段,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幹部進一步滑向腐敗深淵。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範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制定涉嫌違法犯罪黨員紀律處分意見,在獄中服刑的1.8萬名“黨員”均被依規依紀開除黨籍。
對執紀審查物件存在“四風”問題的,先於其他問題查處和通報。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約18萬起,處理24.4萬人。
2015年,紀檢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2016年,上升到14.1萬件次;2017年僅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就談話函詢11萬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長162%。
一組數字背後,折射的是執紀理念的轉變,更有組織對幹部的關心和愛護。對幹部苗頭性問題,抓早抓小,紅臉出汗,防止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情況出現。
五年來,紀檢監察機關的執紀理念和執紀方式發生了深刻轉變,把紀律挺在前面,以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廣大黨員幹部也樹立了更加牢固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感受到了組織的關心關愛,增加了對組織的信任和溝通,全黨紀律建設提升到一個新高度。
從嚴執紀,需要把紀律挺在前面,也需要有更加完善的紀律體系,為從嚴執紀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
一段時間以來,黨內法規品質不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一些黨內法規執行得不好,落實不到位,有些黨內法規內容重複或相互衝突,不少黨員幹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淡漠⋯⋯這些都影響了黨內法規的效力。
沒有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制度的籠子就會出現漏洞及監督空白,“牛欄關貓”也就在所難免。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和修訂了一系列黨內法規,《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黨內法規體系正搭建起牢固的“四梁八柱”,為從嚴執紀提供完善的法規制度依據。
五年從嚴執紀,得到了人民群眾普遍認可,也令世界矚目。中國共產黨正在重拾嚴明紀律的優良傳統,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紀律的執行力,這將增強其執政能力,提升在人民中的威信力。
表明黨中央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監督資源投放到党的建設最前沿,更加自覺地把執紀力量下沉到管黨治黨第一線。既管重點又管全面。全面從嚴治黨,每名黨員、每個黨組織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用紀律管得住“關鍵少數”,也管得了最大多數,才叫全面從嚴。“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行為的共性規律,描畫出從量變到質變的梯度軌跡,給出了由輕到重的因應之策,呈現點面結合、綱舉目張的合圍之勢。其中,對“少數、極極少數”施以重拳、施加重典,對“常態、大多數”則強調監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謀一域不忘謀全域,思一時不忘思萬世,實乃用心良苦、思深慮遠,必須久久為功、孜孜以求。
既清存量又阻增量。對作風和腐敗問題必須打一場持久戰。不論減少腐敗存量還是遏制腐敗增量,都要有多樣化的執紀監督方式。“四種形態”歸納出歪風頑疾存續的“四種狀態”,給清理已發、震懾新發以路徑指引。其中,以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立案審查等雷霆手段清存量、遏增量,強化“不敢腐”;以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柔性措施,增強黨紀存在感,提高制度執行力,讓黨員將黨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從被動敬畏到自覺遵循。由此,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實基礎。
既嚴治標又善治本。嚴于治標和善於治本殊途同歸,治標有效才能治本有道。從紀律上嚴格起來,抓早抓小,既體現了懲、又體現了治,既是治標之舉、又是治本之計。“四種形態”如同給紀律之尺打上“四道刻度”,表面上衡量的是違紀行為,指向的卻是深層黨性觀念和黨紀意識。通過誡勉談話、函詢提醒、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等多種方式,將違紀行為表像和思想根源“一網打盡”,實施地毯式排查,是標本兼治的戰略抉擇。
運用四種形態 紮緊制度鐵籠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党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
懲治不是目的,用紀律管住權力,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才是對黨員幹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及各級紀檢機關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日常監管,抓早抓小,在幹部思想動搖、行為逾矩的最初階段,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幹部進一步滑向腐敗深淵。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範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制定涉嫌違法犯罪黨員紀律處分意見,在獄中服刑的1.8萬名“黨員”均被依規依紀開除黨籍。
對執紀審查物件存在“四風”問題的,先於其他問題查處和通報。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約18萬起,處理24.4萬人。
2015年,紀檢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2016年,上升到14.1萬件次;2017年僅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就談話函詢11萬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長162%。
一組數字背後,折射的是執紀理念的轉變,更有組織對幹部的關心和愛護。對幹部苗頭性問題,抓早抓小,紅臉出汗,防止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情況出現。
五年來,紀檢監察機關的執紀理念和執紀方式發生了深刻轉變,把紀律挺在前面,以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廣大黨員幹部也樹立了更加牢固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感受到了組織的關心關愛,增加了對組織的信任和溝通,全黨紀律建設提升到一個新高度。
從嚴執紀,需要把紀律挺在前面,也需要有更加完善的紀律體系,為從嚴執紀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
一段時間以來,黨內法規品質不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一些黨內法規執行得不好,落實不到位,有些黨內法規內容重複或相互衝突,不少黨員幹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淡漠⋯⋯這些都影響了黨內法規的效力。
沒有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制度的籠子就會出現漏洞及監督空白,“牛欄關貓”也就在所難免。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和修訂了一系列黨內法規,《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黨內法規體系正搭建起牢固的“四梁八柱”,為從嚴執紀提供完善的法規制度依據。
五年從嚴執紀,得到了人民群眾普遍認可,也令世界矚目。中國共產黨正在重拾嚴明紀律的優良傳統,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紀律的執行力,這將增強其執政能力,提升在人民中的威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