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11月, 國家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之後, 一些地方立法也開始跟上。 近期,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草案)擬規定,
綜合分析
[原因]
互聯網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 為中國草根提供了“一夜成名”的舞臺, 還將給未來的商業、文化、生活帶來機遇和改變。 甚至和藝術、公益等各個行業深度結合, 對未來經濟發展可能產生新的化學反應。
網路直播還可以傳播文化和價值。 事實上, 專業知識需求、資訊傳播不只是直播界的清流, 也是任何時代的剛需。 靠拼顏值、秀下限、打法律擦邊球的眼球經濟, 即便一時喧嘩, 最終也會被時代所淘汰。 規範網路直播, 還可以讓“高大上”的文化火起來, 活在社會公眾身邊, 讓人感受到網路直播另一種正向力量。
直播要想成為更主流的資訊共用和傳播工具,
[問題]
少數直播平臺不惜走低俗化的路線,
參考對策
中公教育總結, 任何行業都要在法律框架和道德倫理的規範下尋求發展。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網路直播行業也不例外。 對網路直播行業來說, 自我約束和外在監督缺一不可。 唯有如此, 才能守住底線。
自我約束方面, 網路直播平臺應更加自律,
外在監督方面, 相關部門應出臺法律法規, 建立監管機制, 設立處罰措施, 深入查處並嚴厲打擊違規網路直播。 對涉嫌提供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互聯網文化被列入查處名單。 對網路直播平臺和主播建立信用市場, 設置違規主播警示名單和黑名單制度, 禁止或限制違規者從事經營活動。 此外, 調動線民參與其中, 監督舉報網路直播的不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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