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賠償是醫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輔助器具費、工傷康復的費用、工傷期間工資。 經過勞動鑒定後, 可以根據鑒定結果得到另外的賠償。
勞動能力鑒定後取得的賠償按下列標準:
1、生活自理受障礙得到的賠償
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按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按30%。
2、勞動功能受障礙得到的賠償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傷殘1到10級的賠償)
傷殘津貼;(傷殘1到6級按月發放)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期間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其他一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 就由單位來承擔這些賠償。 如果是單位暫時沒辦法賠償或單位就是不想賠償的, 職工本人或親屬可以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賠償, 之後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向單位追償。
這個做法, 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工傷職工的利益。
1、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係, 退出工作崗位, 且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傷殘津貼,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有時候員工工資很低,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五級至六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其他賠償:(a與b只能選其一)
a、傷殘津貼(單位難以安排工作時, 由用人單位按月發), 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 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並且員工社保由用人單位幫忙繳納。
b、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條件是工傷職工本人與用人單位提出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條件是工傷職工本人與用人單位提出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3、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條件是合同期滿終止, 或者職工本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條件是合同期滿終止, 或者職工本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死亡的賠償有三個項目:
喪葬補助金, 標準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髮給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1、配偶。 撫恤金為死亡職工生前每月工資的40%。
2、其他親屬, 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 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 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值得注意的是, 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5——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
下落不明的賠償
工資。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但只能預支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職工因工死亡賠償的規定處理。
下落不明的賠償
工資。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但只能預支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職工因工死亡賠償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