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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款資金被挪用 遼寧丹東福匯村鎮銀行被罰20萬元

千龍網北京3月13日訊 近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丹東銀監分局發佈“丹銀監罰決字〔2017〕1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遼寧丹東福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規被罰20萬。

資訊顯示, 遼寧丹東福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該行部分流動資金貸款借款資金被挪用, 且存在應實行受託支付而未實行受託支付。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丹東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相關規定, 對該行作出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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