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山東出臺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意見

央廣網濟南10月24日消息山東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意見》, 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這次開展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著力于全覆蓋、“自上而下”、跨部門跨行業、管理許可權全部下放並實施綜合績效管理, 其中, 省級共涉及40項專項資金、31個業務主管部門。

“意見”指出, 針對當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問題, 通過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促進省級宏觀指導和地方自主統籌的有機結合, 推進合理劃分省、市、縣支農事權和支出責任, 明晰部門職責關係, 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

“意見”還指出, 在推動部門內部整合的基礎上, 著力加大部門間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力度, 將中央、省和市安排到縣的涉農資金, 以及縣級安排的涉農資金全部納入統籌整合範圍, 由縣級政府根據全縣農業農村發展規劃, 打造以重點區域、主導產業、重大項目為核心的涉農資金整合載體, 統籌安排各級次、各管道、各領域涉農資金。 除約束性任務外, 允許縣級政府突破現有相關資金管理制度, 在規劃範圍內統籌安排、集中使用。

省級對下安排的涉農資金主要採取切塊方式下達, 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按因素法提出中央和省級涉農資金分配意見, 省財政廳據此切塊下達資金。

資金下達一般分為三個批次:第一批, 每年11月底前, 切塊下達中央和省級提前下達資金, 省級提前下達資金原則上不少於上年資金規模的80%;第二批,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省級預算後30日內, 將省級資金全部集中切塊下達;第三批, 根據中央新增資金安排情況, 按規定時限下達。 農業生產救災、特大防汛抗旱等應急救災資金, 可根據災情發生情況及時下達。 市級安排的涉農資金要參照省裡做法集中切塊下達到縣。

涉農專項資金管理方式由專案管理轉向任務管理, 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 具體專案審批驗收許可權全部下放到縣級, 省、市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 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在研究提報涉農資金分配意見時,

應同步報送任務清單, 提出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由省財政廳隨資金一併下達。 對未按時限提報任務清單的, 切塊資金可由縣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統籌安排使用。 市級要參照省裡做法, 研究確定市級涉農資金的任務清單, 與省級下達任務清單捆綁下達到縣。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