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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濤說事故 不要讓偏遠景區、農村等區域成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最後容留地

下面是國民女婿時間!

讓我們一起看看他為我們帶來的精彩案例吧!

一、簡要案情:

2017年10月5日23時20分許, 特某駕駛未登記普通二輪摩托車, 沿石人溝中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村委會路段時, 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 致特某受傷, 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調查取證情況:

經調查取證證實, 特某駕駛已經報廢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路, 由於未考取摩托車駕駛證且肇事車輛是特某向朋友所借, 不熟悉該車的性能以及具體操作情況且未佩戴安全頭盔, 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特某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案例點評:

本起事故中, 特某借別人的報廢摩托車使用, 但是由於對陌生機動車的操作並不瞭解且自己駕駛經驗不足的原因, 造成了該起單方事故。 對於這種所謂人情、幫忙, 群眾一定要充分考慮事情的後果。 該起事故對於我們交管部門是單方事故,

但是在民事部分存在因管理不當造成事故對於車主一方的責任承擔問題。 一些偏遠鄉村, 依然存在一部分心存僥倖的駕駛人本著不會被查處的心情上路行駛。 由於當事人對摩托車駕駛的技巧以及經驗存在欠缺, 對於不熟悉性能的摩托車操作不熟, 從而很容易就會帶來不可挽回的後果。

溫馨提示

在此我們提醒每一位駕駛人, 上路要持准駕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 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更需要提醒每一位元機動車所有人, 不要將機動車借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沒有駕駛經驗的人群。

讓我們以身作則,不讓偏遠景區、農村等區域成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最後容留地。

讓我們以身作則,不讓偏遠景區、農村等區域成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最後容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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