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4日中午11點20分, 一輛警車一個急刹, 停在了蓬萊市村裡集鎮於某的家門口, 村裡集派出所所長張濤跳下車, 風風火火地闖進了于大姐的家中,
究竟是誰打來的電話?派出所所長為何要奪下素不相識的於某的電話?
原來, 10月14日上午8點一刻左右, 於某正準備去往朋友家, 突然一個陌生的電話打來, “喂, 你是於某嗎?我是煙臺市通訊管理局的周浩進, 你的身份號碼是不是370622****?”
在得到於某的確認後, 這名自稱周浩正的男子告知於某, 有人冒用其身份資訊涉嫌洗錢犯罪248萬元, 且全部都轉往國外, 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 他們已經報警, 要求於某積極配合調查。
于某的老公常年在外務工, 兒子參軍在外, 平日就是自己一人務農在家, 一聽到涉嫌犯罪, 且數額如此巨大, 於某頓感五雷轟頂, 一時沒了主張。
接下來, 男子很“負責”地替於某接通了昆明盤龍區公安局的電話, 一位元自稱陳遠的警官, 讓于某在電腦上加了他的QQ, 並把於某涉嫌洗錢犯罪的緝捕令發給了她。 看著緝捕令中自己的資訊準確無誤, 於某感到越來越害怕。
接下來, 又有一名呂姓警官為于某講解法律後果, 告訴於某該怎樣配合警方開始工作, 否則就將不可避免地面臨牢獄之災......
就在於某按照“警官們”的指示, 一步步滑向深淵的時候, 張所長及時趕到, 奪過手機, 並向于大姐解釋到:“這是騙子!”
原來, 10月14日上午9時許, 蓬萊公安反詐中心接到上級推送的一條資訊, 內容為“我市村裡集鎮於某, 370622********2227, 電信詐騙嫌疑人正在與其通話, 要求核實情況”。 接到指令後,
對此, 警方提醒, 公安部門執法時都會出示執法證件, 對不出示證件者公民有權拒絕配合。 同時, 遇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況時, 公安執法部門須現場出示《批准逮捕證》或者《刑事拘留通知書》(完全沒有“拘留令”這麼一種東西), 並且絕不會通過圖片、傳真等任何形式發放, 更不會在網上查到。
同時, 家人之間應多多保持聯繫, 多多科普防騙技能。 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應及時與家人商量, 不要輕信陌生電話。 一旦發現類似案件, 立刻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