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 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局等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 上門告知市區部分售賣四輪廂式載人電動車是一種區域場地性專用車,
據瞭解, 自明年1月1日起, 交警部門將對仍違法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依法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從嚴處罰。 利用該類車輛違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則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全市範圍內任何企業、商家不得組裝、銷售本次整治範圍內的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
10月19日上午, 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局等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 上門告知市區部分售賣四輪廂式載人電動車是一種區域場地性專用車,
據瞭解, 自明年1月1日起, 交警部門將對仍違法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依法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從嚴處罰。 利用該類車輛違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則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全市範圍內任何企業、商家不得組裝、銷售本次整治範圍內的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