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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時代,版權保護形勢變得更壞了嗎

近日, “小道消息”的大輝老師點名批評了“投資界”、“創業家”、“搜狐科技”等“臭不要臉”的媒體, 央視前主持、優米網創始人王利芬也投訴“今日頭條”旗下的“西瓜視頻”帳號存在抄襲行為。

關於侵權和維權的糾紛從未間斷過, 而且似乎有越來越多的感覺, 事實果真如此嗎?

顯然不是, 作為一名互聯網文字工作者, 我對版權保護的變遷頗有感觸。

在博客時代, 我寫的文章幾乎無一例外地被抄襲。 而且抄襲的大網站往往權重比較高, 在百度的排名常常在我的原創文章之前, 投訴無門。 那時候沒有多少關於維權的案例, 是因為大家不知道怎麼維權, 就算寫文章抨擊也沒有任何作用。

自媒體平臺的出現, 尤其是2015年前後微信和今日頭條等平臺先後引入了原創保護功能, 對內容的保護得到了極大改善。

現在, 至少在各大自媒體平臺遭遇抄襲時, 我可以通過投訴予以刪除處理,

尤其是今日頭條的一鍵刪除侵權內容功能方便快捷, 而且在接入了維權騎士的服務之後, 還可以跨平臺維權。 運氣好的話, 在刪除之餘, 還有可能獲得一定的賠付。

我想, 今日頭條花大力氣在版權上下功夫, 與2014年那場版權糾紛不無關係。 當時頭條宣佈融資1億美元, 緊接著就有許多傳統媒體聯合起來索要巨額版權費。 雖然關於深度連結(Deep Linking)是否侵權的爭議懸而未決, 不過合作共贏總是好過爭吵不休。

今日頭條在版權上採取了兩條腿走路的辦法。

一方面, 用“千人萬元”計畫吸引優質作者為頭條提供原創內容。

當時頭條宣佈拿出10億來補貼原創作者(除了“千人萬元”, 還有創業扶持和原創作者廣告分成等)在業內是引發了不小震動的, 後來的騰訊“芒種計畫”、UC“量子計畫”、百度“百+計畫”都是追隨者。 這些計畫讓原創作者有了保底收入, 同時也讓平臺擁有了自帶版權的原創內容。

另一方面, 加大與版權方的內容合作。

這兩種以錢換版權內容的方式顯然很好,

道理誰都懂, 關鍵是看有沒有錢, 以及願不願意為了版權花錢的問題。 今日頭條僅今年在內容建設方面就已經投入了15億元, 這在國內資訊平臺中是絕無僅有的。

有規則就有人利用規則, 有優質內容就有劣質內容, 這是在所難免的事。 平臺的責任就是疏堵並舉、獎優罰劣, 不斷構築優質內容生態。

拿今日頭條來說, 一方面率先推出千人萬元計畫, 隨後又拿出兩個10億元補貼短視頻和小視頻, 現在又設置“金秒獎”和“金位元組獎”, 都是在引導使用者創作更多優質內容。

另一方面又採取技術手段和人工監管去堵塞漏洞、保護創作者權益。 截止目前已幫助原創作者刪除站內侵權內容2萬多篇, 刪除站外侵權內容16萬多篇, 今年上線的賠付系統也已説明作者獲得18萬多元的賠付。

可以說, 優質內容生態體系正在不斷完善。

此外, 為了解決短視頻維權難的問題, 今日頭條開發了CID(Content Identification)系統:

版權方將視頻內容(須100%擁有其上傳內容的版權)上傳後, 系統會以上傳的視頻為原本, 製作成唯一的 “ 內容指紋”檔。

這個內容檔將與以往上傳到頭條的視頻, 以及新近上傳的視頻進行對比, 一旦內容產生匹配, 版權方就會讓侵權視頻下架。

當然, 在跨平臺識別上, 也還需要人工監管。 在王利芬回饋情況之後, “西瓜視頻”核實之後對侵權視頻和侵權帳號做了相應處理。

版權保護是一個長期且巨大的工程,它需要內容創作者的自律、平臺的技術和政策監管、輿論的監督以及法律的完善等諸多條件才能逐漸達成。在這個過程中,擁有版權意識和責任心的平臺發揮著極大的正面作用。

至少,從文章開頭提到的兩個案例中可以看出,今日頭條迅速做出了處理,而其他中小網站和APP對此類事件則是不聞不問,又抑或處理遙遙無期。

版權保護是一個長期且巨大的工程,它需要內容創作者的自律、平臺的技術和政策監管、輿論的監督以及法律的完善等諸多條件才能逐漸達成。在這個過程中,擁有版權意識和責任心的平臺發揮著極大的正面作用。

至少,從文章開頭提到的兩個案例中可以看出,今日頭條迅速做出了處理,而其他中小網站和APP對此類事件則是不聞不問,又抑或處理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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