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而言,
土地是生存的根本,
沒有了土地就失去了主要的經濟來源,
與土地一樣重要的是宅基地,
土地、宅基地沒有進行確權時,
只有沒有嚴重違規,
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變成宅基地,
因為監管等問題,
遺留了很多歷史問題。
現在土地確權已經進入了尾聲,
土地確權後,
有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不會被批准。
一、一戶多宅的情況
有關政策規定是一戶一宅, 農村情況特殊, 有的人宅基地有幾個, 在這個問題上, 多宅的可能會被收回。 有特殊情況, 分家的申請可以批准。
二、戶外變成城市戶口情況
戶口變成城市的, 還行在農村申請宅基地是不允許的, 宅基地主要是對農村戶口進行開放, 戶口變了的將鼓勵補償將宅基地歸還集體。
三、宅基地已經轉身情況
為了貫徹一戶一宅, 宅基地因自身原因, 例如賣了、轉身等原因, 丟失了, 不得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