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來,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兩個關鍵字是新常態和社會治理創新。
本文將要論證,
社會政策是連接這兩大關鍵趨勢的紐帶。
該論述分為如下部分:首先,
本文將回顧我國在社會政策領域的飛速發展;其次,
闡述這一發展與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和社會治理創新各有什麼關聯;最後,
基於過往展望未來,
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以社會政策為中心的社會治理體系正在形成。
一、社會政策的飛速發展
過去五年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見證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福利國家的崛起。
如果考察社會政策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 並將中國置於與發達國家的比較之中, 可以看到我國以相對較低的經濟發展水準支撐了更多的社會政策支出(圖2)。 2016年我國將GDP的12%用於社會保障, 超過了韓國, 雖然與大多數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 但考慮到中國的人均GDP僅有這些國家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 我國對社保和民生的重視可見一斑。 因此, 雖然我國的政策檔從來沒有將“福利國家”列為政策目標或手段,
社會政策支出增加的背後是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的擴大。 以最重要的兩項社會保險——養老和醫療為例,
我國社會政策在“十二五”期間的迅速發展具有兩個重要意涵:首先, 這說明了我國政府職能的轉型, 即從專注於經濟發展的發展型政府向更注重民生和保障的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其次, 它還反映了我國公民權利的不斷豐滿和完善, 即在之前公民就已享有的民事權利(civil rights)和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之上, 又增添了讓公民平等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和免於社會風險侵害的社會權利(social rights)。
二、社會政策與新常態經濟轉型
和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
社會政策的發展, 除了帶來政府職能的轉型和公民權利的完善, 還能推動新常態條件下的經濟轉型和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APEC北京會議上做出重要判斷, 新常態的兩大特點是“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和“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 社會政策憑藉三個機制促進這兩個方面的轉變。首先,正所謂“宏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社會政策要托底”(習近平,2013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社會政策通過構建社會安全網,為在產業轉型過程中面臨失業和收入降低等社會風險的公民提供基本的托底保障,為經濟結構的調整提供了政治和社會支援。其次,社會安全網的存在,穩定了公民的未來預期,刺激了消費,有利於減輕我國經濟增長對投資的依賴;最後,社會政策通過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社會認可的生活水準,促進了勞動者進行教育投資,而高素質的勞動者,是創新的重要動力。
正因為上述機制,我國新常態下的經濟結構才在過去的五年中隨著社會政策的發展而產生可喜的變化。首先,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成效明顯。如果考察三大產業的就業占比,我們可以看到,隨著第一產業占比的持續下降和第二產業占比的穩定,第三產業的就業占比已從2010年的35%提高至2016年的44%(圖4)。同時,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構成也得到了進一步優化,消費占比從2008年的49%提高至2016年的54%;投資的比重也從2009年經濟刺激後的高點回落至去年的44%(圖5),體現了從投資驅動向消費驅動、創新驅動的轉型。
另一方面,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體系,習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社會政策作為社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創新和完善社會治理起著關鍵作用。第一,社會政策保障生活水準,調節收入分配,從源頭上減少社會不滿和不安定因素,創造了平安的社會環境;第二,社會政策涉及公民生命週期各個階段的資訊的搜集、記錄和管理,是建立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和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是在大資料時代推行精准社會治理的必備條件;第三,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直接面對基層每一個公民,符合習總書記“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的要求;最後,社會政策的有效推行,必然要求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例如,為規避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風險,“十二五”期間我國健全了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並採取了嚴格的基金管理制度和資訊披露制度,這直接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共同治理的思路。
三、展望:以社會政策為中心的
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
綜上所述,社會政策在過去五年間得到了迅速發展,不僅保障和促進了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也成為了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源頭調控、資訊管理、落實基層和政社合作等途徑推動了社會治理創新。鑒於社會政策所起到的這些關鍵作用,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以社會政策為中心的新型社會治理體系正在我國形成,其不僅將重塑人類歷史上重要的國家形態——福利國家,更能“繼續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為下一個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作者簡介
蒙克,牛津大學博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教授,從事社會政策領域的相關研究。在《社會學研究》、《世界經濟與政治》、《人民日報(理論版)》等期刊發表文章。另著有多篇文章在國內外重要期刊發表。合作主編"Oxford Handbook on Global Trends in Income, Wealth, Consumption, and Well-Be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社會政策憑藉三個機制促進這兩個方面的轉變。首先,正所謂“宏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社會政策要托底”(習近平,2013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社會政策通過構建社會安全網,為在產業轉型過程中面臨失業和收入降低等社會風險的公民提供基本的托底保障,為經濟結構的調整提供了政治和社會支援。其次,社會安全網的存在,穩定了公民的未來預期,刺激了消費,有利於減輕我國經濟增長對投資的依賴;最後,社會政策通過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社會認可的生活水準,促進了勞動者進行教育投資,而高素質的勞動者,是創新的重要動力。正因為上述機制,我國新常態下的經濟結構才在過去的五年中隨著社會政策的發展而產生可喜的變化。首先,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成效明顯。如果考察三大產業的就業占比,我們可以看到,隨著第一產業占比的持續下降和第二產業占比的穩定,第三產業的就業占比已從2010年的35%提高至2016年的44%(圖4)。同時,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構成也得到了進一步優化,消費占比從2008年的49%提高至2016年的54%;投資的比重也從2009年經濟刺激後的高點回落至去年的44%(圖5),體現了從投資驅動向消費驅動、創新驅動的轉型。
另一方面,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體系,習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社會政策作為社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創新和完善社會治理起著關鍵作用。第一,社會政策保障生活水準,調節收入分配,從源頭上減少社會不滿和不安定因素,創造了平安的社會環境;第二,社會政策涉及公民生命週期各個階段的資訊的搜集、記錄和管理,是建立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和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是在大資料時代推行精准社會治理的必備條件;第三,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直接面對基層每一個公民,符合習總書記“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的要求;最後,社會政策的有效推行,必然要求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例如,為規避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風險,“十二五”期間我國健全了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並採取了嚴格的基金管理制度和資訊披露制度,這直接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共同治理的思路。
三、展望:以社會政策為中心的
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
綜上所述,社會政策在過去五年間得到了迅速發展,不僅保障和促進了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也成為了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源頭調控、資訊管理、落實基層和政社合作等途徑推動了社會治理創新。鑒於社會政策所起到的這些關鍵作用,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以社會政策為中心的新型社會治理體系正在我國形成,其不僅將重塑人類歷史上重要的國家形態——福利國家,更能“繼續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為下一個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作者簡介
蒙克,牛津大學博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教授,從事社會政策領域的相關研究。在《社會學研究》、《世界經濟與政治》、《人民日報(理論版)》等期刊發表文章。另著有多篇文章在國內外重要期刊發表。合作主編"Oxford Handbook on Global Trends in Income, Wealth, Consumption, and Well-Be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