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當事人不知道從哪得出的結論,
認為分居滿兩年就能自動離婚。
我一說分居滿兩年也不一定能離啊,
當事人立刻就失望了,
又得出一個離婚好難的結論。
離婚有那麼難嗎?你之所以覺得離婚難, 是因為這兩點:
一方面是因為結婚的成本太高, 動不動就買套房, 好幾十萬的彩禮, 離婚分給對方就相當於扒層皮。
一方面是因為離婚的代價太大, 離婚後再結婚容易嗎, 孩子誰來管, 一把年紀了後半生怎麼過, 都是問題。
對於真正想離婚的來說, 可能早就顧不了那麼多了, 未來和自由才是最值得追求的。
離婚無外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對此, 《婚姻法》是這麼規定的: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 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且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 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調解無效, 應准予離婚。
一般而言,
總會有一方不同意的,
這時就得去法院了。
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 具體而言, 分為十幾種情況導致的感情破裂, 當事人可舉證證明。
說到最後, 能不能離婚, 問題不在於雜七雜八的這些規定, 關鍵在於有沒有證據,
已經說到這個份兒上了,
大家都知道證據的重要性了。
哪些才是證據,
哪些證據是合法的、能用的,
怎麼取證,
怎麼運用這些證據說服法官,
這才是想離婚的人要考慮的。
所以, 離婚並不難, 想離總會離的。 如有更多法律困惑, 請加我諮詢:Superyuan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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