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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押後清理共用單車,共用摩托和汽車怎麼辦?

今年8月份的時候,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就公佈要清理共用單車的計畫, 市政府認為, 這種通過應用軟體出租的單車, 可隨時隨地停放的,

將予以禁止, 因為其佔用本來就短缺的公共空間太多。 日前, 更向共用單車的經營者發信, 給予時間清理, 否則, 從10月21日開始, 由市政府清理。

不過, 21日這天, 市政府同意給予這些公司更多時間, 因為有公司抱怨說, 時間急, 單車量大, 在規定的日期內難以完成清理工作。

其中一家公司oBike的市場經理Marc-Marijn van Ossel說, 路上經常遇到塞車的情況, 因此, 感到難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清理任務的時候, 已經向市政府反映了。 但是, 除了制定清理計畫之外, 這家公司承認, 也在聘請專家研究法律程式, 看看是否能夠採取法律步驟, 反對市政府的決定, 專家認為勝訴的機會很大。 不過, 還是為了避免成為第二個Uber, 不想接到罰款, 所以以時間不足為理由及早向市政府反映。

Uber Pop在荷蘭已經被罰款了。

他說, 當時市政府給出的三個星期時間太短, 而oBike並沒有拖延清理。 oBike在阿姆斯特丹共投放了 2000輛單車, 請求多給一個星期時間清理90%的單車, 再多給一個星期, 清理餘下的10%。 因為這些租出去的單車, 分佈在各個地方,

要通過定位儀將其一一找回來, 還要開鎖, 然後運到一個倉庫中, 作其他用途, 云云。

市政府發言人說, 這個oBike公司將清理工作押後的請求, 得到市政府同意, 為了體現公平的原則, 也適用其他的出租公司, 如FlickBike和Donkey Republic等。

市政府的確是計畫從星期一就開始進行大清理,

也騰出倉庫來存放這些清理回來的單車。 但是, 既然現在給這些公司延長限期, 暫時不動;假如這些公司新的限期內也達不到要求, 那麼, 市政府就要動手了, 清理的費用由這些公司支付。

另一家共用單車公司Flickbike沒有直接作出回應, 不過, 先前該公司的創辦人和CEO已經表示, 將撤出阿姆斯特丹。

還有一個競爭者是丹麥的Donkey Republic, 該公司發言人稱, 在公共場所的共用單車會清理, 但是在私人地方的不會拿走。 該公司也不打算撤出阿市, 會留下300輛, 出租給公司用戶, 因為單車總是從一個私人地方到另一個私人地方, 不觸及公共場所而違反規定。 目前, 已經成功出租了幾十輛。

市政府援引的條例是公共秩序法APV中的條文, 在荷蘭, 未經許可在公共道路作商業經營都是違例的, 包括擦鞋、營業照相、攬客、扯皮條等, 因此以手機應用軟體作為經營手段的共用單車, 也成為了禁止的對象。

根據這一原則,市政府也計畫禁止小型摩托車共用的經營,該市的Felyx就是這樣的一家公司,但是,市政府還沒有具體定出清理共用摩托車的日期。市政府發言人說,限期確定之後,這些公司還有兩個星期的時間反對處罰,而市政府也給出三個星期的時間回應。

共用汽車又怎麼樣?

根據這一原則,市政府也計畫禁止小型摩托車共用的經營,該市的Felyx就是這樣的一家公司,但是,市政府還沒有具體定出清理共用摩托車的日期。市政府發言人說,限期確定之後,這些公司還有兩個星期的時間反對處罰,而市政府也給出三個星期的時間回應。

共用汽車又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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