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多了, 平時我們日子過得還行, 我一個月工資也有七八千塊, 家裡條件還不錯, 所以本來我們倆人過的也沒有什麼負擔。
結婚後, 老婆就沒有工作, 本來覺得反正我們家也不差她那個一月一兩千的工資, 可是她唯一的毛病就是每次老是幫著娘家人, 過年過節的時候我們每次送節禮都是五千一萬的給, 畢竟一年也就兩次嘛, 所以我也沒有太在意這些事情。 可是媳婦有個弟弟, 簡直就是坑姐的, 我們結婚這一年多, 他弟弟一沒有錢就找我要, 我和媳婦每次說這個事情, 她都說我是當姐夫的,
平時媳婦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 我們家條件好, 這點錢還 值得斤斤計較嘛?幾個月前他弟弟要和朋友合夥開奶茶店問我要了兩萬, 科室沒想到現在幾個月過去了說維持不下去了, 準備在問我要三萬, 當時我就生氣把電話掛了, 可沒想到老婆知道後, 就說我沒有親情味, 我們家條件好, 幫一下她弟弟都不樂意。
難道我們家的錢就是大風刮來的?你弟弟平時連充個話費都要你給沖, 這些事情我都可以裝作看不見, 可是也不能這樣得寸進尺, 我不是你們家人的提款機。
你沒必要這也一次次的觸碰我的底線, 我和你結婚是過日子的, 不是讓你弟弟把我當做提款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