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同時在兩地繳納社保?
會不會造成重複繳納?
如果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到時能不能在兩地同時領養老金?
相信不少人有這樣的疑惑
下面, 小布哥通過案例,
跟大家解答一下!
案
例
陳先生, 今年40歲了, 江西省南昌市人, 2015年開始到中山上班並且繳納養老保險, 今年放假回老家時, 發現家裡仍在幫他繳納養老保險, 即從2015年到現在, 陳先生分別在中山和南昌都繳納了養老保險。
問題一:
重複繳納養老保險該怎麼辦呢, 是累計還是可以退回?
問題二:
同時繳納的情況下, 以後的養老金怎麼算啊?
下面, 教大家兩種方法
解決以上問題!
中山發佈編輯部
編輯:鄭敏君、范偉業、蘇文穎
美編:鄭欣
編審:伍學標、李華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