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錢就變壞, 這句話一點也沒錯。 我和前夫是2014年結婚, 當時家裡條件都還不錯, 就做了點小生意, 這兩年賺到錢了, 他卻出軌了。 我是一個眼睛揉不得沙子的女人, 既然噁心我, 我只有離開, 結束這段婚姻。
可問題出現了, 就在家產分配上, 我們的想法未能達成一致。 雖然這些年家裡的存款都是他一個賺來的, 但是作為妻子, 我在家相夫教子, 還要照顧年邁已久的公婆, 這難道不是一種付出嗎?
我不甘心, 所以起訴離婚。
就在今年年初, 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出來了, 孩子歸我, 家產一人一半。 其實按照我的想法, 這種男人就應該淨身出戶, 但當時沒有搜集證據。 心有不甘的我, 打算給孩子改姓, 和我一個姓, 徹底和前夫家斷絕關係。
雖然改姓的手續有點複雜, 但是我家人在鎮上還是有點關係, 費了一番周折之後, 前夫家人不知道從哪裡聽說這件事,
我覺得真是好笑, 當前夫和別人混在一起的時候, 想到自己還是個父親嗎?面對前夫家人的步步緊逼, 我爸媽甚至勸我妥協算了,
面對我強硬的態度, 前公婆居然給我爸媽下跪, 邊哭邊癱坐在地, 希望我們念及在舊情的份上, 這件事千萬不能這麼做。 其實沒離婚之前, 我和公婆的感情還算不錯, 就是有點偏護自己的兒子, 哪怕背叛了我, 哪怕做出對不起夫妻感情的事, 他們二老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很多人說, 其實我和前夫之間還是有感情, 只是他犯了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 如果真心悔改, 讓我給他一次機會, 為了我, 也為了孩子, 畢竟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帶子孩子真的難以再婚, 即便日後有人接納了我, 那麼能夠接納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