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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過多選擇,危害居然這麼大……

心理學家巴里·施瓦茨曾做過一個這樣的實驗:

研究者們將孩子隨機分成兩組畫畫。

第一組孩子可以從3支畫筆中選1支,

第二組則可以從24支中選1支。

結果第2組的孩子的作品要比第一組孩子畫的糟糕得多。

隨後, 研究者們讓孩子們從中選一支自己最喜歡的筆, 接著再試著說服孩子們放棄這支筆, 選擇另一樣禮物。 結果第二組的孩子更容易放棄他們所選擇的筆。

施瓦茲教授認為:選項少的孩子不僅更專注於繪畫, 而且更容易堅持他們最初得到的東西。

他把選擇過多稱為“選擇超載”

當選擇超載的時候, 會給孩子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專注力被分散

生活中, 我們會常常看到孩子們如果手中只有一種玩具, 能專心地玩著玩具;如果滿屋都是玩具, 他們卻無法專心, 一會兒玩這個, 一會兒玩那個。 有時候, 太多的選擇反而讓孩子注意力不集中, 無法專注。

正如美國的《個性與社會心理學》雜誌說:人在面臨太多的選擇時, 會導致注意力分散, 自製力下降。

幸福感會降低

有一則小故事:

傍晚公園裡的人漸漸地少了, 一會兒隻剩下一個小男孩不回去, 他高興極了, 終於可以一個人痛痛快快地玩了, 他開始蕩秋千,

可是沒一會兒覺得沒有意思, 就會跑過去玩滑梯, 玩了幾次後感覺沒勁, 又拋棄了滑梯, 沖向蹺蹺板……

著名心理學家佛洛德認為:

較之單一的選擇, 過多的選擇可能是種折磨。

選擇越多欲望就越多, 就容易擾亂人內心的平靜, 導致心理上的痛苦。 容易產生選擇困難帶著孩子去超市的時候, 如果我們告訴孩子:整個超市的東西你可以隨便選2件, 但是不拘選什麼。 孩子肯定會極難做出決定要買什麼。 但如果告訴他:在薯片和糖果中選一個, 他將會快速地做出反應。

過多的選擇, 將讓孩子無所適從, 反而猶豫不決。 心理學上有個關於選擇的悖論, 就是個體面臨多個的選項時, 會給自己施加更大的壓力去做最優選擇。

即便最後選擇的結果還不錯, 你還是會覺得會有更好的選項。 如果選擇不完美, 失望的感覺也會更嚴重。 所以, 如果選項太多, 更容易讓孩子陷入困境。

選擇超載容易讓孩子產生焦慮

影片《購物狂》中, 香港演員劉青雲飾演一個醫生, 他能坦然對病患做出正確的診斷,

但對午餐菜單上的ABC數款, 卻猶豫不決, 不斷地來回做比較, 急得直出汗仍無法決斷要吃哪份午餐, 甚至因為不知如何選擇自己愛的人和一群保安打起架來, 給自己的人生帶來極大的困擾。

哈佛大學曾做過一項研究, 研究者給受試者展示了一系列看起來差不多的選項, 讓他們自由選擇。在受試者糾結不定的時候,研究者們通過功能性核磁共振,就能看到他們的大腦裡,反映焦慮的區域變亮了,說明他們在焦慮。如果選擇焦慮長時間持續,大腦裡的多巴胺系統可能會消耗完。那樣的話,正處於選擇的人就感受不到快樂,反而是失落。而這就是選擇超載帶來的弊端。

每個人的一生不可能同時擁有很多東西,所謂的成長過程其實就是要一次次面對的取捨。選擇是孩子與生俱來的一種能力,在孩子生理年齡一歲左右就開始彰顯。

從1歲至12歲是訓練孩子自主選擇能力的關鍵期,如果遇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並說出理由,就能輕而易舉地啟動孩子的選擇智慧。培養孩子的選擇能力,也是培養他的一種思考習慣。讓他在以後的人生中,面臨重大選擇的時候就會有明確的目標,從而能快速抉擇。此時,當我們提供物質給孩子的時候,提升他們的選擇幸福感,避免“選擇超載”尤為重要。

玩具不多不少,5個最好。

過多的玩具,不僅容易讓孩子分心,而且對孩子的智力發育也不利。那麼,到底應該給孩子提供多少玩具呢?美國維吉尼亞學者認為應該是5個。因為當玩具過多時,容易出現分心,而且還會限制他們的創造力。最好的做法是,一段時間內給孩子的玩具不要超過5個,一次性給孩子的玩具,最好不要超過3個。

當玩具的數量控制在孩子容易選擇的範圍內,孩子會專注于自己喜歡的玩具,反復研究、琢磨、思考,創造出多種新的玩法,這時玩具的價值才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衣服鞋子別貪多,少而精是最佳選擇

媽媽們看到好看的童裝容易失去抵抗力,總忍不住給孩子買買買,但當你看到衣櫃裡塞得滿滿的衣服時,又感覺其實孩子真正經常穿的也就那麼幾套。日本曾有心理學者建議:

4歲以上的孩子,每個季節的衣服無需超過5套,甚至更少,完全能滿足孩子的需求了;同時,給孩子提供的鞋子,不需要超過3雙(含家居拖鞋),帽子別超1頂。

當然,有的媽媽會說:“我孩子還小,一會兒就得換一套,5套根本不夠!”那就遵循一個原則:能少則少,滿足實際需求即可!整潔的房間,能讓孩子更專注地投入玩耍與探索。

相反,生活在一個堆滿玩具、衣服的空間,更容易讓孩子煩悶壓抑或暴躁發怒,缺乏耐性。“多則惑,少則明”,其實除了衣服、鞋子、玩具,我們給孩子提供其他物質時,也應該遵循少而精的原則,讓每一件物品能物盡其用,這樣才能真正給孩子帶來快樂和滿足!

天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只不過我們很多時候,不知道如何更好地愛著他們。我們願意為他們傾盡所有,但是孩子的成長道路,卻不是我們所能掌控的。只能在陪伴他們、關注他們的同時,給他們最適合的。

每個孩子的人生之路漫長遙遠,而我們為人父母,也是前路漫漫,很多時候只能邊學邊做,在成為好父母的同時,我們也成為了更好的自己。

作者:筱泓,教育專業畢業,從教多年,教育機構顧問,親子情感專欄作者。人生多坎坷,且以文字療傷。願流年無殤,歲月留香。

讓他們自由選擇。在受試者糾結不定的時候,研究者們通過功能性核磁共振,就能看到他們的大腦裡,反映焦慮的區域變亮了,說明他們在焦慮。如果選擇焦慮長時間持續,大腦裡的多巴胺系統可能會消耗完。那樣的話,正處於選擇的人就感受不到快樂,反而是失落。而這就是選擇超載帶來的弊端。

每個人的一生不可能同時擁有很多東西,所謂的成長過程其實就是要一次次面對的取捨。選擇是孩子與生俱來的一種能力,在孩子生理年齡一歲左右就開始彰顯。

從1歲至12歲是訓練孩子自主選擇能力的關鍵期,如果遇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並說出理由,就能輕而易舉地啟動孩子的選擇智慧。培養孩子的選擇能力,也是培養他的一種思考習慣。讓他在以後的人生中,面臨重大選擇的時候就會有明確的目標,從而能快速抉擇。此時,當我們提供物質給孩子的時候,提升他們的選擇幸福感,避免“選擇超載”尤為重要。

玩具不多不少,5個最好。

過多的玩具,不僅容易讓孩子分心,而且對孩子的智力發育也不利。那麼,到底應該給孩子提供多少玩具呢?美國維吉尼亞學者認為應該是5個。因為當玩具過多時,容易出現分心,而且還會限制他們的創造力。最好的做法是,一段時間內給孩子的玩具不要超過5個,一次性給孩子的玩具,最好不要超過3個。

當玩具的數量控制在孩子容易選擇的範圍內,孩子會專注于自己喜歡的玩具,反復研究、琢磨、思考,創造出多種新的玩法,這時玩具的價值才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衣服鞋子別貪多,少而精是最佳選擇

媽媽們看到好看的童裝容易失去抵抗力,總忍不住給孩子買買買,但當你看到衣櫃裡塞得滿滿的衣服時,又感覺其實孩子真正經常穿的也就那麼幾套。日本曾有心理學者建議:

4歲以上的孩子,每個季節的衣服無需超過5套,甚至更少,完全能滿足孩子的需求了;同時,給孩子提供的鞋子,不需要超過3雙(含家居拖鞋),帽子別超1頂。

當然,有的媽媽會說:“我孩子還小,一會兒就得換一套,5套根本不夠!”那就遵循一個原則:能少則少,滿足實際需求即可!整潔的房間,能讓孩子更專注地投入玩耍與探索。

相反,生活在一個堆滿玩具、衣服的空間,更容易讓孩子煩悶壓抑或暴躁發怒,缺乏耐性。“多則惑,少則明”,其實除了衣服、鞋子、玩具,我們給孩子提供其他物質時,也應該遵循少而精的原則,讓每一件物品能物盡其用,這樣才能真正給孩子帶來快樂和滿足!

天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只不過我們很多時候,不知道如何更好地愛著他們。我們願意為他們傾盡所有,但是孩子的成長道路,卻不是我們所能掌控的。只能在陪伴他們、關注他們的同時,給他們最適合的。

每個孩子的人生之路漫長遙遠,而我們為人父母,也是前路漫漫,很多時候只能邊學邊做,在成為好父母的同時,我們也成為了更好的自己。

作者:筱泓,教育專業畢業,從教多年,教育機構顧問,親子情感專欄作者。人生多坎坷,且以文字療傷。願流年無殤,歲月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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