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二輪承包最後期限的臨近, 上周土地行業迎來了一個重磅消息: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 將再往後延長30年。 此消息的發佈,
1、盡力向村裡提出土地申請?村裡還有地嗎?
現如今, 農村土地實行“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但隨著施行年限的增長以及人們生老病死的情況加劇, 弊端日益顯現。 那麼現如今向村裡提出申請, 能申請得到嗎?小編認為, 土地雖然少, 但還是有的。
在《土地承包法》中明確規定, 農村有這三類土地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的:
(1)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2)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3)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除上面的情形外, 現如今已有許多人們因為就業與上學等緣由將戶口遷入城市之中。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
(1)承包期內, 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 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 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承包期內, 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 轉為非農業戶口的, 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 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無地農民可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
隨著土地流轉政策的有效實施, 很多農業企業、種糧大戶、無地農民都可以通過流轉的方式獲得耕地, 但是需要向原戶主繳納一部分的土地租金。 若是想依靠“規模化農業”為生的農民, 不妨一試, 畢竟租金的性價比高。
3、無地農民依法享有土地補償款的分配權
若是無法申請到土地, 但你仍屬於村集體中的一員。 依據《最高法院在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