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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三十三條

10月24日, 西安市政府印發2017年秋冬季鐵腕治霾攻堅行動方案, 出臺“冬33條”。 以煤、塵、車、煙污染控制為重點,

通過專項整治、聯合執法, 實現今年秋季及今冬明春“冬防期”環境空氣品質同比提升。

快來看看“冬33條”都有哪些內容?

冬三十三條

●核查重點任務進展。 按我市鐵腕治霾“1+1+9”組合方案, 對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開展下沉督查, 對工作滯後、虛報進度的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突出顆粒物指標考核。 調整今年9~12月各區縣、開發區PM10和PM2.5目標濃度;在2018年1~3月的考核中, 增加顆粒物考核比重。 今年9月到2018年3月, 對各區縣、開發區顆粒物(PM10、PM2.5)濃度實行日排名、周通報, 每月按優良天數和PM10、PM2.5平均濃度對區縣、開發區進行分項排名。

●強制削減規上工業用煤。 積極爭取省級發改、工信部門的支援, 以燃煤火電企業為重點, 通過停產限產, 10月底前, 實現規上工業用煤轉增為減, 抵消前期增量;11月15日前, 完成削減35萬噸的任務, 年底前完成年度40萬噸的削減任務。

●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 市環保局負責在原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基礎上, 將範圍擴大到各區縣城區、園區所有範圍和各開發區已徵用土地範圍,

以及各街辦、鎮政府駐地所屬行政村。

●清理取締定點煤炭經營場所。 10月底前, 調整前的禁燃區內已定點的煤炭經營場所, 市商務局負責收回經營許可證, 並完成清理取締。

●取締無證煤炭經營場所。 11月15日前, 市商務局收回新擴建的“禁燃區”內的煤炭經營場所資格證,

市工商局完成無證無照煤炭經營場所清理取締。

●嚴查供應高污染燃料行為。 10月底前, 制定向“禁燃區”供應高污染燃料行為的“倒查”制度;從11月1日起, 對向“禁燃區”運送高污染燃料的車輛進行查扣, 對向“禁燃區”供應高污染燃料行為進行倒查追究。

●清理經營性散煤使用。 9月底前, 市環保局(負責工業生產、食品加工、小作坊、洗浴)、市城管局(負責餐飲、燒烤)、市國土局(負責石灰窯、磚瓦窯)按照分工, 完成經營性單位和個人使用散煤的清理取締。

●實行持證購煤制度。 10月底前, 對“禁燃區”外的居民, 以及因天然氣管網、熱力管網暫無法到位確需用煤保障日常生活的居民, 按照“見證售煤、持證購煤、閉環管理”的原則, 發放購煤本,

出臺用量核准等配套管理辦法。

●按照新標準嚴格煤質監管。 對全市煤炭經營場所煤質實行全覆蓋檢查, 對燃煤集中供熱站、單機30萬千瓦以下火電燃煤機組等用煤大戶實行全覆蓋檢查, 對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水泥、焦化、製藥、煉油等用煤單位實行重點抽查, 凡發現煤質超標的, 一律高限處罰並責令清理。

●推進整村“煤改潔”試點工作。 12月底前, 高陵區、鄠邑區率先完成煤改氣、煤改電示範工程。

●加快“煤改潔”審批及建設進度。 即日起, 市政務大廳恢復“煤改潔”審批手續辦理綠色通道, 各相關市級部門及時入駐, 從速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加快出臺“煤改潔”配套保障政策。 10月底前, 市財政局出臺“煤改清潔能源”方案及財政獎補辦法, 市農林委制定出臺農村地區“煤改潔”系統性工作方案並啟動實施, 市民政局制定出臺城鎮居民“煤改潔”系統性工作方案並啟動實施;市物價局會同有關供電、供氣企業完善、落實電價氣價峰穀價格支持政策。

●提升工地自動監測水準。11月15日前,完成市級、區縣(開發區)級工地監控、監測系統建設。12月底前,完成運行調試,實現即時監控監測,按分配的模組和許可權接入全市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平臺。

●嚴格執行工地管理制度。針對掛紅牌的工地或掛黃牌10日內未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並由監管部門對監管責任人進行約談,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專案負責人進行15天教育培訓。對違規的專案施工企業、監理單位、渣土清運企業,採取暫停資格、企業信用標注、逐出西安市場等懲處措施。

●專項整治渣土車污染。高標準、嚴要求落實監督沖洗、定點值守、設點檢查等制度,杜絕高尖裝載、沿途拋撒、帶泥上路等現象,揚塵污染嚴重的從嚴懲處。對車隊所屬車輛一個月內出現三次及以上違規行為的,暫停運營資格,出現五次及以上違規行為的,責令退出建築垃圾運輸市場。

●精細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落實道路保潔“以克論淨”、濕法作業,提高機掃率;利用灑水車等提高灑水保濕頻次,保障抑塵效果。杜絕環衛保潔人員焚燒樹葉、雜草、垃圾現象;對城區無組織焚燒行為強化監管。

●嚴格執行冬防期“禁土令”。按陝西省統一規定,除地鐵專案、市政搶修搶險工程之外的建築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對涉及供水、供暖、供氣工程,按照綠色通道途徑加快審批手續辦理,避免冬防期間涉土施工。11月15日起,嚴查違反“禁土令”規定的行為。

●全面實行冬防期駐場監管。11月1日開始,對全市各類非涉土工地和辦理了施工備案的涉土工地,以及未實現全密閉的堆(料)場、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實施24小時駐場監管,確保各項防塵措施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車輛禁限行管控規定。10月15日起,全面執行低速及載貨柴油汽車禁限行管控規定;加快出臺常態化限行政策,按照該政策嚴格落實管控措施。

●切實降低過境車輛污染影響。協調省級相關管理部門,準確評估過境西安車輛繞行西鹹北環線的實際執行效果,11月15日前,將勸導性提示更改為禁止性提示,啟動電子員警抓拍等手段,強化監督執法,保障繞行效果。

●強力整治高排放重點車輛。對泔水清運、家裝垃圾清運、餐飲供貨、廢品回收等用途的低速汽車開展專項整治,10月底前,完成上述車輛更新淘汰替換任務;對高排放車輛違法上路行駛進行查扣。

●專項整治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公安、環保部門聯合,即日起,以繞城高速連接線、三環路主線、物流集散地及大型市場等柴油運輸車輛集中區為重點,對黑煙車開展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專項整治,嚴查黑煙車上路行駛。對黑煙車進入主城區行駛的,實行倒查和責任追究。

●強力整治夜市燒烤及餐飲油煙污染。進一步強化劃定區域內夜市燒烤監管,凡發現建成區內所有劃定區域以外的露天夜市燒烤攤點一律清理取締,從11月1日起,發現劃定區域以外有違規露天燒烤經營的,未完成油煙治理任務的餐飲單位仍在經營的,對責任單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對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嚴防死守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以限為主,宣導使用電子鞭炮等文明過節方式,合理劃定區域、明確燃放時限,嚴格控制傳統煙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以禁為主,減輕污染疊加影響。

●有效控制焚燒污染。嚴禁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以街道、鄉鎮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堅持每天對轄區焚燒垃圾、樹葉、廢舊物品等行為,開展全天候、不間斷巡查,堅決遏制焚燒“冒黑煙”污染問題。

●細化“散亂汙”企業摸排整治。對已核實的“散亂汙”企業,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堅決杜絕取締的“散亂汙”企業死灰復燃。11月1日起,摸排不徹底、整治不到位、存在瞞報漏報涉及大氣污染排放“散亂汙”企業的,對責任單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對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深入推進重點工業企業錯峰生產。10月底前,對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且生產工藝可間歇式生產的行業,制定錯峰停產限產方案和“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重點抓好水泥行業(含粉磨站)等粉塵煙塵排放企業的錯峰生產。

●強化涉氣重點污染源監察執法。11月1日開始,對全市火電、集中供熱、水泥生產等重點涉氣污染企業實施24小時駐廠監管,督導汙處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對涉氣重點污染源超標排汙行為,一律高限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執行按日計罰。

●加快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10月15日前,由二級網格對網格員統一聘用、管理、考核、獎懲,每個三級網格須配備不少於6人的專職網格員隊伍。年底前完成“智慧環保”綜合平臺建設,實現與二、三級網格平臺聯網運行,適時與關中地區其他五市兩區進行聯網。

●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10月底前,全市各重污染天氣應急成員單位對照市級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完善和調整各自預案和工作機制;根據預警等級分別採取關停、限產、減排、限行等措施,力爭將重污染天氣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全市統一調度,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同頻共振”。

●牽頭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和統一防治措施原則,牽頭落實聯席會議制度,交流污染治理經驗,協調解決區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制定出臺《關中地區六市兩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行動方案》,與咸陽市、渭南市、西咸新區率先建立交叉執法檢查機制。

●組建強有力的督查隊伍。組建鐵腕治霾督查隊伍。由市環保局統一指揮調度,採取交叉檢查的方式,確保20個區縣、西鹹新區5個新城每天都有10人督查隊伍在一線開展不間斷督查。並建立起嚴格的督查通報、督查考核、督查問責機制,在全市形成鐵腕治霾的天羅地網和高壓態勢。

市民政局制定出臺城鎮居民“煤改潔”系統性工作方案並啟動實施;市物價局會同有關供電、供氣企業完善、落實電價氣價峰穀價格支持政策。

●提升工地自動監測水準。11月15日前,完成市級、區縣(開發區)級工地監控、監測系統建設。12月底前,完成運行調試,實現即時監控監測,按分配的模組和許可權接入全市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平臺。

●嚴格執行工地管理制度。針對掛紅牌的工地或掛黃牌10日內未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並由監管部門對監管責任人進行約談,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專案負責人進行15天教育培訓。對違規的專案施工企業、監理單位、渣土清運企業,採取暫停資格、企業信用標注、逐出西安市場等懲處措施。

●專項整治渣土車污染。高標準、嚴要求落實監督沖洗、定點值守、設點檢查等制度,杜絕高尖裝載、沿途拋撒、帶泥上路等現象,揚塵污染嚴重的從嚴懲處。對車隊所屬車輛一個月內出現三次及以上違規行為的,暫停運營資格,出現五次及以上違規行為的,責令退出建築垃圾運輸市場。

●精細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落實道路保潔“以克論淨”、濕法作業,提高機掃率;利用灑水車等提高灑水保濕頻次,保障抑塵效果。杜絕環衛保潔人員焚燒樹葉、雜草、垃圾現象;對城區無組織焚燒行為強化監管。

●嚴格執行冬防期“禁土令”。按陝西省統一規定,除地鐵專案、市政搶修搶險工程之外的建築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對涉及供水、供暖、供氣工程,按照綠色通道途徑加快審批手續辦理,避免冬防期間涉土施工。11月15日起,嚴查違反“禁土令”規定的行為。

●全面實行冬防期駐場監管。11月1日開始,對全市各類非涉土工地和辦理了施工備案的涉土工地,以及未實現全密閉的堆(料)場、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實施24小時駐場監管,確保各項防塵措施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車輛禁限行管控規定。10月15日起,全面執行低速及載貨柴油汽車禁限行管控規定;加快出臺常態化限行政策,按照該政策嚴格落實管控措施。

●切實降低過境車輛污染影響。協調省級相關管理部門,準確評估過境西安車輛繞行西鹹北環線的實際執行效果,11月15日前,將勸導性提示更改為禁止性提示,啟動電子員警抓拍等手段,強化監督執法,保障繞行效果。

●強力整治高排放重點車輛。對泔水清運、家裝垃圾清運、餐飲供貨、廢品回收等用途的低速汽車開展專項整治,10月底前,完成上述車輛更新淘汰替換任務;對高排放車輛違法上路行駛進行查扣。

●專項整治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公安、環保部門聯合,即日起,以繞城高速連接線、三環路主線、物流集散地及大型市場等柴油運輸車輛集中區為重點,對黑煙車開展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專項整治,嚴查黑煙車上路行駛。對黑煙車進入主城區行駛的,實行倒查和責任追究。

●強力整治夜市燒烤及餐飲油煙污染。進一步強化劃定區域內夜市燒烤監管,凡發現建成區內所有劃定區域以外的露天夜市燒烤攤點一律清理取締,從11月1日起,發現劃定區域以外有違規露天燒烤經營的,未完成油煙治理任務的餐飲單位仍在經營的,對責任單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對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嚴防死守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以限為主,宣導使用電子鞭炮等文明過節方式,合理劃定區域、明確燃放時限,嚴格控制傳統煙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以禁為主,減輕污染疊加影響。

●有效控制焚燒污染。嚴禁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以街道、鄉鎮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堅持每天對轄區焚燒垃圾、樹葉、廢舊物品等行為,開展全天候、不間斷巡查,堅決遏制焚燒“冒黑煙”污染問題。

●細化“散亂汙”企業摸排整治。對已核實的“散亂汙”企業,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堅決杜絕取締的“散亂汙”企業死灰復燃。11月1日起,摸排不徹底、整治不到位、存在瞞報漏報涉及大氣污染排放“散亂汙”企業的,對責任單位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對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深入推進重點工業企業錯峰生產。10月底前,對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且生產工藝可間歇式生產的行業,制定錯峰停產限產方案和“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重點抓好水泥行業(含粉磨站)等粉塵煙塵排放企業的錯峰生產。

●強化涉氣重點污染源監察執法。11月1日開始,對全市火電、集中供熱、水泥生產等重點涉氣污染企業實施24小時駐廠監管,督導汙處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對涉氣重點污染源超標排汙行為,一律高限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執行按日計罰。

●加快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10月15日前,由二級網格對網格員統一聘用、管理、考核、獎懲,每個三級網格須配備不少於6人的專職網格員隊伍。年底前完成“智慧環保”綜合平臺建設,實現與二、三級網格平臺聯網運行,適時與關中地區其他五市兩區進行聯網。

●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10月底前,全市各重污染天氣應急成員單位對照市級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完善和調整各自預案和工作機制;根據預警等級分別採取關停、限產、減排、限行等措施,力爭將重污染天氣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全市統一調度,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同頻共振”。

●牽頭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和統一防治措施原則,牽頭落實聯席會議制度,交流污染治理經驗,協調解決區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制定出臺《關中地區六市兩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行動方案》,與咸陽市、渭南市、西咸新區率先建立交叉執法檢查機制。

●組建強有力的督查隊伍。組建鐵腕治霾督查隊伍。由市環保局統一指揮調度,採取交叉檢查的方式,確保20個區縣、西鹹新區5個新城每天都有10人督查隊伍在一線開展不間斷督查。並建立起嚴格的督查通報、督查考核、督查問責機制,在全市形成鐵腕治霾的天羅地網和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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