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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地農民注意: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真的就沒有機會分地了嗎?

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消息一出, 家裡有承包地的農民歡呼雀躍, 但不少此前沒分到地的農民卻垂頭喪氣。

比如後臺有位讀者就留言說:“我的孩子今年4歲, 還沒分到土地, 再延長30年就是40多歲, 半輩子都過去了還沒有地呢, 叫他怎麼活?”

這位讀者的擔憂大概也是很多無地農民的心聲, 但是, 大家先別急, 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 真的就加大了分地的難度麼?

①分地難不難, 跟土地承包期延不延長其實關係不大

大家可以想想, 當年一輪承包快到期的時候, 國家也是宣佈承包期延長30年, 也就是二輪承包, 同樣也是有“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原則, 但這期間農村土地真的絲毫沒有調整嗎?顯然不是!

部分農民在上一次承包期延長之後, 仍然獲得了分地的機會, 原因有二:

首先是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下, 可以調整土地:比如《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7條就寫明瞭,

三種特殊情況下, 經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就可以重新分地!這三種特殊情況, 其中之一就包括“新增人口無地少地情形比較嚴重, 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

其次,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 是在村集體手上的。 而中國大多數農村, 其實是半自治狀態的。 也就是說, 很多農村其實有自己的一套處事慣例, 歸根結底, 農村還是鄉土人情社會。

所以, 既然上一次延期並沒有改變分地的難度, 這一次延期30年, 其實也並沒有對無地農民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②還有哪些特殊途徑有機會分地?

當然, 延期30年沒有加大分地難度, 但也是絲毫沒有降低難度的, 只是說分地的難度並沒有改變, 依然是按照過去的原則進行。

因此, 無地農民和新生兒如果想要分地, 就必須走一些“特殊途徑”, 比如說最近兩年國家政策鼓勵利用農村“四荒地”, 因此有的地方是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承包四荒地的, 不過前提也是需要村集體成員的表決同意。

另外一點就是某些村裡是有機動地的,

及時瞭解村裡土地的流動情況可以去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現在有望立法明確農村土地拋荒兩年以上, 村集體可以收回土地, 這些收回的土地, 也是有機會重新分配的(當然, 很多時候也要看你的關係夠不夠硬)。

③真正增加分地難度的,

其實是取消農業戶口和土地確權

這點怎麼理解呢?簡單來說, 取消農業戶口之後, 就意味著“農民”不再是一種身份了, 生活在農村的人就跟城市人一樣, 只有工種的區別, 也就是有的人從事農業, 那是他的職業, 而不是身份。

既然如此, 以後就不是憑農村戶口看你有沒有承包地了, 而是通過土地經營權證書, 有證書, 才能證明地是你的。 這個證書, 也就是現在土地確權要落實的事情。

所以, 對於農民朋友來說, 一定要重視土地確權這回事, 錯過確權可能一不小心成了無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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